第1章 (1 / 1)

黯然君的文依舊是這麼虐,女主的前世讓人憐惜,就連身為男人的我也不禁為她眼淚圈圈轉。

夜風吹過,死去的女孩,躺在籃球場上,她的眼睛裡的淚被風乾,一直睜著望著夜幕上閃爍的星辰,無人知道,她臨死前,曾許下一個願望——來世,請讓我成為一個強壯的女孩……當我讀到這裡,我真的有種內牛滿麵的衝動。淒涼麼?愛情能讓人開心忘我,也能使人迷惑心智;

劉玲暗戀了一個男人3年,默默的在背後注視著他三年,當她近在咫尺和他接吻的時候,我隻能說,她此時是最幸福的,這一個吻表達了她對桌少華的期待,對愛的向往,這份執著就足以讓每一個人感動;

直到卓少華不理解劉玲的付出,不懂她的內心,和她說出了分手,那個時候,我想讀文的每一個人都恨不得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我甚至想割掉他的小JJ,自己囧一個)這麼好的女人哪裡找?

為了他,劉玲付出了一切,甚至是身體,當一個女人想挽留一個男人的時候,但是又沒有什麼好的東西可以給他,隻能用自己的身體,說這樣的女人傻麼?不——隻能說她愛的太真,愛的太純了;而桌少華要的是一個可以和他一起瘋的女人;

所以,人世間的愛情,往往是自私的,與理論上的公認的無私形成一種諷刺!人們先有某種界定的愛的需要,然後才想去愛自以為符合這種界定的某個特定的人。任何人的愛情都不會是盲目的,但往往是失誤的。男女在產生性愛需求的荷爾蒙開始足量分泌時,對愛產生原始的性的需要時,他們同樣有其目的性,決不會像動物一樣,因為性而性。動物並沒有相伴生活的過多約束與企望,但人有,沒有人會甘於孤單一生,而僅僅滿足於膚淺的性,人們除了肌膚之親,更渴望靈魂的握手。所以劉玲也想陪他瘋,陪他鬨,和他一起打籃球,去玩過山車,可是……她做不到。她隻能默默的看著他玩籃球,靜靜的坐在一旁、與其說讓劉玲感動,還不如說是黯然君抓住了現代男女的常態——不理解,自我,愛自己太多,愛對方太少

的確,幸福就是一種理解,一種心與心的相融,是人生黑夜裡那束明亮的燈光。很多平常的幸福顯而易見,而不幸者的幸福往往很難以察覺,這是因為後者對幸福的理解更為深刻。哪怕你是如此的不幸,隻要我們給幸福一個理由,一個簡單的理由,就等於給了幸福一條生路,因為幸福其實不在彆處,幸福就在家中,就在你的心裡。許多時候,我們都知道自己曾經真正的愛過、痛過,但往往總是忽視了那份愛與幸福曾經深入骨髓,溫暖過我們的生命旅程。其實,隻要我們稍微回回首,就能看見時間的流水帶走我們的東西,諸如憂傷與歡悅、苦澀與甜蜜,但永遠也抹不去最初的那份戀情在心靈上留下的美好與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