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相信您也會覺得一切的火爆脾氣,一切的粗暴的行為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正在嘗試擺出我最無辜的臉,儘最大的努力原諒這位站在我麵前兩眼……不不不……是全身冒火並且舉起了雙拳,而且剛剛還發出了驚世駭俗吼聲的先生。
畢竟,三天前是我陰差陽錯的偷了他的榮銜。><
兩前天,是我不小心淹死了他的狗。><"
昨天,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燒了他的店……
而今天,也是命運安排我要和他住在一起一段時間。=.=”
所以當他聽到這個消息時,如果有什麼驚人另類表現歡迎新房客也就是本人的方式……您覺得我是不是應該全盤接受?
可是上帝爺爺啊!我發毒誓我真的沒有想闖進他的人生,踐踏他的生命的意思!><
一切都是意外!意外!!!!所以上帝爺爺啊!請不要懲罰我,讓我和這位……應該是善良,隻是脾氣有點火爆的先生住在一塊好嗎?T_T
或許在您下任何定論之前,是否也應該聽聽當時人的事故的敘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