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你怎麼那麼愛哭鼻子啊。你放心,總有人會找到我們的,不然我們還可以找警察。”
“警察?”他眨眨眼。
“你真遲鈍!”黑發男孩坐在噴泉旁,纖細筆直的雙腿來回晃蕩,濃眉蹙了蹙,說話的口氣好象大人,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懂地“遲鈍”兩個字的含義。他耐心地解釋,“警察是為我們服務的,他們……”
他又說了一段金發男孩不懂的話,隻不過金發男駭不知道他是因為不知道怎麼用英語來表示這些詞語而已。反正他對他新結識的朋友是越來越佩服了。
“你那麼小,怎麼懂得那麼多啊……”金發的孩子最後由衷地說,聲調帶著柔軟的倫敦腔。
黑發男駭的粉嫩的小臉微微紅了起來,他也是首次被比他還大的而且是這麼漂亮的一個孩子稱讚,於是他拍了拍比他高的男駭的肩膀,用稚氣的口音大聲說,“放心吧,有我在這裡,你什麼都不用怕!”
金發小孩抿了抿嘴唇,羨慕又崇拜地看著他。“你叫什麼名字?”
慧黠地眼睛溜了溜,黑發小孩很狡猾地說:“你先告訴我我才告訴你。”
他老老實實地回答他。“大衛•貝克漢姆。”
“這麼土的名字。”黑發男孩嘲笑他,但還是在心中牢牢地記了下來。
“那你呢?”
“勞爾•岡薩雷斯!”
“拉爾……”
“不……不是……是勞爾!勞——爾——”
“魯……拉……”金發小孩努力糾正發音,但是發出的音節還是模糊含混。
“是勞——勞爾……”
“朗……拉……”
“錯了……又錯了!你怎麼這麼笨啊……”
……
黃昏的公園裡,噴泉在他們身後如水仙般綻放,金色的陽光灑了他們一臉一身,兩個異國小男孩之間就這樣建立了奇特而微妙的情感,象晚間的微風點點絲絲透入心田。
後來,他們被各自的家長找到,帶回了旅店。金發男孩被他的父親狠狠罵了一頓,而黑發男孩的母親則摟著他的寶貝發誓以後再也不來倫敦度過假期。
再後來,他們都被帶回家,然後各自長大,再也沒有聯係。
金發男駭很快忘記了他始終沒有學會的那個黑發小男孩的名字。他很快樂地長大,然後和他的好朋友一起進了他最喜歡的球隊,成為球隊的靈魂。
現在,他已經從一個漂亮可愛的小男駭長成一個非常俊秀迷人的男人,一個非常有名的男人,一個被全世界女孩子愛慕的男人。唯一不變的是他始終有些含混不清的口音以及柔和害羞的個性。
2003年6月23號,貝克漢姆坐在從倫敦飛往馬德裡的飛機上,他的目光有些茫然地停留在窗外飛速掠過的大片大片雲層上。無論何處的雲都是一樣的,一樣的白,一樣的美,但是從起飛到降落,他已經穿越熟悉的一切到達一個全然陌生的國家,一個全然陌生的城市,他遇見的人也將是全然陌生,從小沒有方向感的他會迷路的吧?
——就象他第一次到倫敦時也迷路了一樣!
迷路的孩子終究可以回到家,可是他呢?
他沒有忘記,他是被拋棄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