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芳華、七年永恒。
一口氣將大大的文看到最後,這篇評的標題是有感而發的,看到大大在第一章節給人留的回複,才知道大大暗戀過一個男孩七年,以及小月喜歡幸村四年多時間而來的靈感。我不知道大大有沒有和喜歡的人告白沒有,但是我希望小月可以幸福。
七年,是一個不短的時間,也許三年(暗戀的四年加後麵三年,一共為七年)或七年後,或許所有的感情都會沉澱,發酵,再來變得更加濃烈,又或許會變的淺淡,再來,遺忘。
每個人都會有喜歡過或者暗戀過一個男孩(女孩)的經曆,我也是,但是我卻沒有說出口,因為我沒有小月的勇氣,或許現在的他已經忘了有我這麼一個小女生曾經傻傻的喜歡過他,或許他已經忘了有我這麼一個人了吧……
現在我也會有一絲懷戀,也有一點後悔,如果當初我對他說出口了,會不會是不同的結局?會不會現在的我和他,會不是陌生人呢?……
小月的勇氣讓我很佩服,她一直在努力,也想要改變自己的命運,她懦弱卻堅強,因為她想成為王者,想要自己有資格可以站在他的身邊,受了傷害,也並不會一味的哭泣哀怨,為什麼會受到這麼多的傷害,她隻會從自身找缺點,然後改掉,變強!
她的溫柔,孩子氣,隻有在麵對自己信任的人的時候,才會展現出來,如是赤也,如是文太,慈郎。也許小月就是飼主型的女生呢。【笑.】
小月自身所散發出來的光芒,並不能被掩蓋,被眾多女生認同,妒忌或陷害的時候,淡然的小月也吸引著眾多王子們的目光。
她是公主,是清水家的寶貝,是他們家的驕傲,小月亦視自己的家人若珍寶,彆人對自己的欺侮可以容忍,卻容忍不了彆人對自己的家人所詆毀,侮辱,那是她的底線,她的邊防,她的雷區。
如此美好的女孩,怎能不讓人心動??
小月用了四年時間來喜歡一個人,用了三年(或七年)的時間來沉澱自己的感情,最終幸福,這是我個人所希望看到的,七年、永恒,而已。
“世家的孩子們,從小就都學會了勢力,學會了攀比。”“啊,當然,大家都有自己的驕傲,何必這樣呢?”“驕傲如你們,卻連追求的勇氣,都沒有呢,真是可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