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竟然又夢見他了,當時我像被磁鐵吸過去,又像被指引著向前走去,我回到了那棟熟悉的高三教學樓,到了那個小小的辦公室門前,白色的光太強,我竟看不清他的臉,但那身影,那衣服,我絕對不會認錯。他在一片白光中向我走來,那步伐輕盈但又堅實,正如我記憶中的那樣。他拿起手中的保溫杯,擰開瓶蓋喝了一口,又擰了回去。我與他逐漸接近,但我卻沒有停留,原速走過又像是飄過門口,他正好走到門口,而我也剛好離開,走下了樓梯。
原來,夢不是反的,它與現實同向,我們必然相逢,卻又必然遠離。我和他就像反比例函數的那兩條曲線一樣,在機緣巧合下逐漸接近,卻又在高考後漸行漸遠,再無相交之日。
那時候,他49歲,我17歲,他是老師,我是學生,他已成家,我未成年,他要教書,我需求學,於情於理,我們都不該,也不能在一起。
可是,可是啊,他還在教書,獨留我一人黯然神傷,這一場獨屬於青春的暗戀,終究隻有我一人知曉。那些精密計算的相逢,那些鼓起勇氣卻石沉大海的試圖接近,隻留我一人獨自回味。他不知道,也不必知道,這是我人生中必須獨自度過的情劫。感謝他曾出現在我的生活裡,讓我對這暗淡生活有了一絲期待與眷戀。
我不期待重逢,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他肯定也發生了一些改變,可能是好的改變,也可能是壞的。總之,我希望我心目中的他,依然像之前那樣,高大帥氣,穩重冷靜又不失幽默,舉手投足間都自帶一種迷人的氣質。
總有些人讓你感覺神聖不可侵犯,你不奢望能夠和他產生交集,隻要能遠遠的觀望他,對我來說就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