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你也現實點(1 / 2)

結婚而已 蔣牧童 6239 字 9個月前

第三章

酒吧並不是那種吵鬨的,算是藍調浪漫酒吧,今天是七夕,對麵的舞台上,穿著吊帶長裙的女人長發披肩,一開口就是纏綿慵懶的聲音,在這迷幻的氣氛中,讓人忍不住沉醉其中。

蔣哲一聽這歌,懷念道:“沒想到還能聽到這首法語歌《伊蓮》,你還記得我在少年班那會,談的那個女朋友嗎?特彆喜歡這首歌,隻要我們兩在一塊,就非得拉著我一塊聽MP3。”

他一邊聽著歌曲一邊感慨著逝去的青春。

誰知對麵的男人,絲毫不給麵子,這會兒又低頭盯著手機。

“我說你那手機就那麼好看,這會兒都下班了,知道什麼叫下班不?下班就是休息,絕對不處理公司的破事兒,”蔣哲覺得自己多少有點兒工作狂屬性在身上,可沒想到跟容祈一比,自己那就是小巫見大巫。

這話一說,容祈倒是給麵子的抬頭,他一臉漫不經心的看過來:“你說的是那個,知道你隻有十五歲後,迅速甩了你,跟彆人談戀愛的女朋友?”

陳年舊箭陡然被射了過來,一下子紮進他胸口。

蔣哲伸手捂著胸口:“非要提我情傷是吧。”

相較於如今在情場上的遊刃有餘,當年還在少年班的蔣哲,顯然就稚嫩太多了。

大概是進入少年班之後,不像原本在初中那樣管理嚴格,再加上周圍又都是大學生,很多校園情侶。於是便有人蠢蠢欲動,而蔣哲就是那個蠢蠢欲動的人。

他那時候仗著自己個子高,長相也能唬人,還真找了個大一學藝術的女朋友。

好景不長,在對方發現他隻有十五歲後,毫不猶豫甩了他,開始跟同校另外一位藝術係學長談戀愛。

“壞女人,當初還說要當我一輩子的伊蓮呢,不過現在想想,真是懷念啊,”蔣哲笑著歎氣。

年少輕狂時乾的事兒,如今再提起來,隻剩下懷念 。

容祈抬眸睨他:“當初你在宿舍哭,可不是這麼說的。”

艸。

要說老朋友就是這點不好,多少年前的老底,在他麵前都漏的一乾二淨。

蔣哲覺得不能坐以待斃,反問說:“來來來,也跟兄弟說說你的伊蓮姑娘吧。”

“誰?”容祈淡然道。

蔣哲:“彆裝。你可是我們這批人裡,唯一一個上過高中的,學校裡同齡小姑娘一茬一茬的,哪像我們,一抬眼周圍全都是學姐,全當我們是小孩,根本看不上。”

他們是同一批少年班的同學,入學時都是十三四歲,基本沒上過高中。

容祈退學之後,反而成了當時那屆裡,唯一一個上高中的。

“那就換個說法,初戀?白月光?”蔣哲打量著他,歎道:“可彆跟我說,你頂著這張臉,連個初戀都沒有。”

就在此時,旁邊走過來一個女孩,拿著手機,麵帶羞澀的看著容祈說:“那個,可以加個你的微信嗎?我朋友覺得你很帥哎,她不好意思過來。”

女生一頭栗色長卷發,穿著黑色小裙子,長腿細腰,說話時,略歪著頭,顯得可愛又羞澀,是那種能激起男生保護欲的純欲係。

蔣哲登時笑了起來,揶揄的看著容祈。

容祈看了眼女孩,輕描淡寫說道:“不可以。”

*

“第三個了,”孟元歌抵了抵程厘的手。

程厘:“什麼?”

孟元歌下巴朝左邊抬了抬:“今晚第三個跟容祈搭訕的女孩,不過我仔細看了,他還挺潔身自好的,居然一個都沒加。”

“不愧是記者,觀察細致,”程厘輕笑了聲。

“這三個女孩,估計都不知道他是誰,單純就是衝著他的臉去的。”

這點程厘倒是覺得沒什麼異議。

容祈從來就是公認的帥哥長相,三庭五眼格外標致,骨相上乘,臉頰輪廓流暢清晰,黑發長眸,眼尾微微上挑,透著尖銳清冷,年少時的那些桀驁輕狂,在如今應該成熟穩重的年紀裡,都被儘數藏在了這眼角處。

這些年他每次出現在媒體,都會引起各種討論。

對於普通人而已,他這種女媧的畢設作品,連嫉妒的情緒都夠不上。

隻能遠遠眺望,看著他從耀眼的存在,變得更加耀眼。

“行了,彆操心這種人生贏家看上什麼姑娘,”程厘伸手按了按太陽穴。

她平時很少喝酒,畢竟是做技術的,也沒什麼工作需要應酬喝酒。

此刻幾杯下去,頭疼欲裂。

在舞台上的女歌手又唱完兩首後,程厘看了眼手機的時間:“十一點半了,回家吧。”

“不是,這麼早回家乾嘛?”孟元歌驚訝道:“我都做好今晚陪你不醉不歸的準備了。”

“我明天還得上班。”程厘伸手拎起,旁邊擺著的包。

孟元歌一臉心疼的看著她:“要不明天請個假,天大地大,失戀最大。”

程厘盯著她:“今天任匡告訴我,我們公司的首席架構師即將離職,而我……”

她手指朝自己胸口戳了戳,卻腳步虛浮,身體晃了晃。

“是他心目中的下一任首席架構師,所以地球不爆炸,我們不請假,宇宙不重啟,我們不休息。”

孟元歌趕緊伸手扶住她,防止她摔倒。

程厘這會兒越說越上頭,或許是因為酒精的麻痹,看似堅強冷靜的外表,此刻也漸漸維持不住原本的防線。

“所以我明天必須去上班,我得好好工作。”

孟元歌這個心疼的啊,一邊扶著她一邊哄勸道:“好好好,我們好好工作,讓狗渣男滾一邊兒去吧。”

程厘聞言,重重點頭。

“渣男可以滾,升職不可以沒!”

在她狠狠喊出這句話的同時,她狠狠抬腳往前,但在這一瞬,左腳的細長高跟鞋,被甩飛了出去,在空中劃過一個完美的拋物線。

“啊!”

伴隨著旁邊的孟元歌失聲尖叫。

程厘睜開迷茫的雙眸,順著看了過去。

不遠處的容祈,稍稍偏頭,單手牢牢抓著那隻高跟鞋。

懶散看過來,與她的視線對上。

酒吧裡的空氣在這一刻,都充斥著尷尬。

容祈就那麼朝她看著,黑眸平靜淡然,倒也沒看出責備。

救…

救命!

在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之後,哪怕是酒吧這樣光線昏暗的地方,程厘的臉頰都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紅。

她木楞站在原地,連耳垂都在滾燙發熱。

偏偏容祈就站在對麵,不動聲色的看著她,手中握著她的高跟鞋,如同握著她的把柄。

“厘米,要不我幫你把鞋子拿……”

孟元歌拿回來三個字還沒說完,站在旁邊的程厘,轉身跑了。

跑了。

“你的辛德瑞拉跑了,還不趕緊把人家鞋子還回去,”對麵的蔣哲轉頭,瞧見程厘落荒而逃的背影,大笑著起哄道。

容祈垂下眼,看了眼手裡的高跟鞋,沒搭理他。

“她不是。”

一聲微不可聞的低語,淹沒在酒吧有些嘈雜的環境中。

……

程厘站在酒吧外麵,一陣夜風吹過來,將她原本快黏成漿糊的腦袋,吹的清醒了幾分。

過了一會,孟元歌追出來,總算找到她,無語道:“我說你跑什麼?鞋都不要了。”

“在社死和一隻鞋之間,我覺得一隻鞋還是可以舍棄的,”程厘語氣冷靜。

孟元歌將手裡的鞋子遞過來:“這可是JimmyChoo,真要丟了,你這社死的成本也太大了。”

因為今天七夕約會,程厘把自己壓箱底的鞋子都穿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