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純為虛構,無任何不良引導,小說中的背景年代和現實是兩個世界,切勿當真。)
-正文-
民國19**年北海,一場突如其來的戰爭一夜間死去了大半的人,炮火響徹半邊天。
大家為了活命到處東藏西躲。
每天被叫醒的不是朝陽也不是鳥鳴,而是震耳欲聾的炮火聲,不過準確的來說,在這不安中大家都不敢閉上眼睡去,就連深夜,槍聲依舊回蕩著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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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詩,吃點東西吧。”孟華把半個窩窩頭遞給自己。
程雲詩接過咬了一口,這個可是當下最後的糧食了。
“在看什麼呢?”她看著自己手裡的照片問。
“沒什麼,”她把已經發皺的照片用一個繡著梅花的手帕包好然後放進了自己的上衣口袋中。
孟華知道她不想說,那照片上的人是她日思夜想的人,在深夜有很多次她都能看見程雲詩盯著那張照片發呆。
“對了,傷員們都安頓下來了嗎?”程雲詩問。
孟華搖了搖頭說:“隻安頓好了一半的人,現在北海每天都要有好幾百名士兵受傷,咱們這地方太小,實在是接納不了那麼多人。”
“你說戰爭什麼時候會過去啊。”
“一切都會好的,再等等吧。”
程雲詩起身從椅子上站起身來到窗邊,木屋因為戰爭而變的老舊,下雨的時候還經常漏雨,木門也裂了好大一條縫隙,窗戶也關不嚴,幸好現在是夏天,等到冬天的時候,可就遭罪了。
在屋子裡,西邊的的城牆上依舊響徹著急切的槍聲,傷員一個接一個被送來,程雲詩和孟華還沒有好好休息一下就急忙去接待傷員。
這些士兵裡,有的才十五六歲,明明什麼都還不懂卻因為不得已而上了戰場,有的二十四五歲,已經到了結婚生子的年紀,卻因為戰爭被傷的遍體鱗傷,有的已經四五十歲,卻不能照顧自己的老婆孩子而被逼上戰場,還有的已經是六十多歲的老人,因為戰爭失去了妻子孩子,而上戰場,因為這世上已經沒有了他牽掛的人,不管怎樣,生死對於他們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
程雲詩拿出紗布給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包紮被子彈劃傷的的胳膊,傷口有很深一個口子,這個時期,麻藥成了奢侈品。
消毒包紮的時候,這個小男孩一句痛都沒有喊,程雲詩問他疼不疼,他也隻是搖搖頭,她問他害不害怕,他也隻是搖頭。
“你家裡人呢?”她問。
那小男孩說:“爸爸媽媽都不知道哪裡去了,爺爺奶奶他們被人害死了。”
程雲詩摸了摸小男孩的頭有些心疼,明明都還這麼小,本來他們都是可以在學校裡讀書的,可就是因為這該死的戰爭,破壞了一個又一個幸福的家庭。
她給小男孩包紮好後又去給彆的傷員包紮,因為麻藥的稀缺,有時候像什麼胳膊和腿中彈都是活生生挖出來的,有的挺過來了還要麵對感染等一係列問題。
這一忙,就已經是深夜了。
她獨自一個人回到房間,再一次拿出那張模糊不清的照片,摸著那照片上的人臉,雖然已經模糊了,可記憶裡的他依舊清晰。
程雲詩感覺這一切都好像夢一樣,仿佛昨天他們還在一起一樣。
——
第二天的清晨,炮火依舊,傷員又被送來了一大批,有的傷還沒好利索就拖著帶病的身體又返回了戰場。
“雲詩,快點跟我去城牆,昨天夜裡那邊打起來了,傷了不少人,我們要趕過去包紮。”孟華火急火燎的說。
程雲詩有點擔憂,“我們去那邊那這裡的傷員怎麼辦?”
“這待會兒有人處理,我們要趕緊過去了,那邊傷了好幾百人呢。”
——
收拾好藥箱,和一係列要用的東西,他們便急忙趕到了城牆。
放眼望去,城牆已經被炸的破爛不堪,空氣中還彌漫著硝煙沒有散儘的味道,眼前也是白花花的煙霧。
她不敢耽擱,走進一看,遍地都是屍體。
急忙從藥箱裡拿出要用的東西就開始給受傷嚴重的傷員包紮。
“雲詩,你哪裡還有紗布嗎?這裡有一個人肩膀中彈了。”孟華大喊到。
“有,我這就來。”
她跑過去在傷員麵前蹲下,“還能動嗎?把衣服解開我看一下。”她低頭找紗布,也沒注意到麵前的人。
她聽見麵前的人笑了,程雲詩覺得他是不是炸傻了,什麼時候還能笑出來,見他沒有動靜,她便抬頭去看他,可這一看,她卻愣住了。
那人衝她笑,是從心底發出的笑,然後她就聽到他說:“好久不見啊,我的大小姐。”
程雲詩聽見這句話時瞬間紅了眼眶,她沒有回他的話,而是繼續這包紮,“我脫你的衣服檢查一下傷口,你忍著點疼。”她用顫抖的手去解他身上的衣服。
耳邊又傳來他說話的聲音:“你剪了短發也挺好看的。”
她還是沒有回他的話。
“雲詩,你包紮好了嗎?這裡還有一個傷員需要紗布。”孟華喊她。
程雲詩加快手裡的動作,“我快了,等我一下。”
給他包紮好後,她起身準備給下一個傷員包紮,臨走的時候,她回頭看了他一眼,兩個人僅僅對視了兩秒鐘,但在這兩秒鐘裡有太多的情緒,程雲詩沒敢耽擱,儘管她有很多的話要對他說。
——
包紮好傷員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大部分人都送回了衛生院。
她難得小小的休息了一下。
回想起剛才的事情,好像是夢,卻又那麼的真實。
她見到了日思夜想的那個人,她見到了照片上的那個人。
“雲詩。”
聽到有人叫她,程雲詩愣住了半分鐘,這個聲音,她再熟悉不過了,這可是夢裡的讓她魂牽夢繞的聲音,順著剛才的聲音回頭看過去,李玉璟穿著沾染上泥土和血漬的軍裝站在她的麵前。
程雲詩再一次的紅了眼眶,她有些不敢相信兩年之後他們會是在戰場上遇見。
“李玉璟,好久不見。”
那人走到她的麵前,他還是笑,然後有些不正經的說:“怎麼了我的大小姐,就這麼想我?”
程雲詩沒有笑,反而眼中帶淚。
李玉璟看見她的反應,也慢慢收住了笑容,他本想著不讓她但心,裝作很輕鬆的樣子,就像以前一樣的,可看到她現在的樣子,好像自己也裝不下去了。
兩個人一時間都沒有了聲音,程雲詩忍不住流出了淚,李玉璟盯著她也紅了眼眶。
“抱歉,我....我沒能保護好你。”他說。
程雲詩走上前抱住了他,然後在他的懷裡哭泣,這次,李玉璟也裝不下去了,他們都哭了。
兩年過去,他們有好多的話想說,可嘴張不開,換來的隻有淚。
戰爭之前......
戰爭之前,也就是兩年前。
——
19**年夏,那個時候程雲詩才二十三歲,她還是程家的大小姐,她被人寵愛,被人尊敬。
她傲嬌張揚,也自信漂亮。
那個時候的她燙著當時最流行的卷發,穿著貼身的旗袍,可以說她一年四季她都會穿旗袍,衣櫃裡沒有其它除外的衣服。
程雲詩還喜歡塗豔麗的口紅,嬌蠻任性,卻又落落大方。
她和李玉璟是青梅竹馬,他比自己年長兩歲,是李家的小少爺,整天吊兒郎當沒個正形。
李玉璟總是喜歡叫自己“大小姐,”可程雲詩不願意聽,“我說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大小姐。”她拿起沙發上的抱枕就朝他扔了過去,李玉璟眼疾手快的接住,咧個嘴笑。
“我的大小姐啊?你脾氣怎麼這麼差?不如你改名字吧,彆叫程雲詩了,叫程雲獅吧?獅子的獅。”他還在一旁嘚瑟。
“你想死是不是!”她卻猛的從沙發上站起揪住他的耳朵,李玉璟根本沒反應過來,他吃痛直喊疼,“哎呀我的大小姐啊,疼疼疼,疼死我了。”
“記住了,老娘我是詩情畫意的詩,你再敢瞎改我的名字你的耳朵就彆想要了!”
她嘴上說是不喜歡“大小姐”這個稱呼,可好像時間久了,程雲詩也習慣他叫自己“大小姐”。
——
雖然程雲詩脾氣不算太好,但李玉璟從來沒有因為她的任性而生過氣,他隻會沒臉沒皮的去逗她開心。
“我的胭脂沒有了,”那個時候,胭脂才剛剛開始流行,價格也是一般人都用不到的。
“我就知道,”他把手裡的東西遞給她,“拆開看看是什麼吧。”
“哇!香水哎,這個很難弄的,不錯嘛。”
“哼,還有小爺我弄不到的東西?”他一副傲嬌的樣子,等待著她的誇獎,可程雲詩都沒理他一下。
“嘿!你都不誇我一下?”
“哇,李玉璟你好厲害。”程雲詩故意夾著嗓子說的,那語氣,要有多陰陽怪氣就有多陰陽怪氣。
“哼,你這是是誠心誇嗎?”說完還不忘重逢她剛才說的那一句“哇,李玉璟你好厲害。”關鍵是,他也模仿著她夾著嗓子說的。
“你要死是不是!”程雲詩直接就掐住了他的胳膊。
“我的天啊,大小姐,你能不能不掐啊,疼死我算了。”
有很多次吧,程雲詩把他的胳膊都掐青了,大多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嘴欠。
——
隨著年齡的增長,兩個人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可程雲詩畢竟是女孩,有些話難免有些不好意思說出口,表白心意這件事還是李玉璟先開的口。
兩家人聽說他們談戀愛的消息都高興的不得了,他們還很小的時候兩家人就吵著說要訂個娃娃親,可現在他們情投意合,彆提大家有多高興了。
沒多久兩個人就訂了婚。
婚禮準備是在冬天的時候辦的,可僅僅隻是一夜之間,一切都變了。
因為突如其來的戰爭,他們也因此走散。
**
父親死後,程雲詩也和家裡的沒有了聯係,為了活下去,她選擇剪短了自己心愛的長發,還記得平常的時候,她掉一根頭發都心疼的不得了。
“李玉璟,你看看我是不是又掉頭發了,怎麼頭發越來越少了?”她坐在鏡子麵前不停的抱怨著。
李玉璟用很輕的手法給她打理頭發,“我的大小姐啊,你的頭發已經夠多了,你還想怎樣啊?”
“哎對了,昨天我看見趙家的二女兒換了新發型,可漂亮了,看的我也想弄,要不然明天你陪我一起去吧。”
“好。”
不論什麼情況下,在程雲詩提出各種要求的時候,李玉璟總是會說好。
——
戰爭爆發的時候,他為了生存也為了程雲詩去到了戰場。
要問他害不害怕?當然會怕,怕沒有命去見她,這兩年來,他總是會但心自己有一天是不是就永遠的留在了戰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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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雲詩剛當衛生員的時候,其實也是非常害怕的,你想想,曾經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現在每天要麵對的是被子彈或是被炸藥炸開的傷口,那樣血淋淋的擺在自己的眼前,然後還要自己親手去縫合,這種事情,光是想想就已經讓人有些膽顫了。
更何況的是,有一次她接待過一個傷員,他的腿被活生生的炸掉了,傷口不停的留著鮮血,而且還能看見露出來的骨頭和肉。
但程雲詩沒有辦法,為了活著和李玉璟,這是她唯一的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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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的兩年裡,她是靠著他的照片活過來的。
還記得這張照片是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拍的,那個時候天氣將將入秋,李玉璟陪自己去買旗袍恰巧路過了照相館,程雲詩突發奇想說要拍照,可他死活都不去拍,還是她一頓強求下才照的。
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衫,和西裝褲。
程雲詩穿了一件繡著梅花的白色旗袍,這件旗袍是她二十二歲生日的時候他送給自己的。
“李玉璟!你能不能笑一笑啊。”
“大小姐,我的臉都笑僵了。”
“那你笑起來好難看,還是不要笑了。”
——
照片拍好後要過好幾天才能拿到。
好像是第五天吧,她把照片拿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著手帕把它包了起來。
那是個繡著梅花的手帕。
而且還是...李玉璟繡的。
這還是第一次聽說有男孩子會給女孩子繡手帕的,他為了繡這個,跟裁縫鋪的人學了一個多月,手都快被紮成篩子了。
“為什麼送這個給我?”程雲詩聽到是他親自繡的,忍不住就聯想到了畫麵,一想到他一個大男人繡手帕的畫麵,她便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我記得你一直都沒找到一塊心意的手帕,就繡了。”李玉璟這個人彆看平時吊兒郎當的,可現在卻紅透了耳朵。
“為什麼繡梅花給我?”她實在是好奇。
“因為特彆,你也很特彆,跟其他人不一樣,我覺得你很像梅花。”
程雲詩盯著那手帕上的梅花笑了,“手帕我很喜歡,就收下了。”
自此以後,這條手帕和他們一起拍的那張照片她都會一直都帶在身上。
時間久了,照片模糊,手帕上的梅花也不再像以前那樣紅豔。
——
回憶戛然而止,她望著眼前的李玉璟,兩年不見,他的樣子和從前一樣,一點都沒有變,就是成熟了很多,可說話還是和以前一樣不正經。
他抹掉自己臉上的淚,然後說:“彆哭了我的大小姐。”
“你過的好嗎?”她問。
“沒你在怎麼會好呢?”他答。
隨後又是一陣沉默,明明剛才兩個人都有好多話想問,可現在卻不知道要從何講起。
平複好心情,他們來到房子前的樓梯上坐下。
“雲詩,等戰爭結束我們就結婚吧。”李玉璟開口說。
“嗯,戰爭一定會結束的,那一天會到來的。”
“你等我好不好?等那個時候,我們生一堆孩子。”
“誰要給你生孩子。”她紅著臉彆過頭不去看他。
李玉璟咧嘴笑了起來,“生不生都行,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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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兩個人再一次相遇,可戰爭依舊在持續,李玉璟隻在衛生院待了兩天就又回了戰場。
不過隻要有時間,他基本就會回來看自己。
“雲詩,你看看我給你帶什麼了。”李玉璟神神秘秘的把雙手背在後麵,然後問她。
“什麼呀?”程雲詩哪能猜得到。
他拿著一個用紙包住的點心遞給自己,“你從哪弄的?”戰爭開始之後,程雲詩這還是第一次吃到點心。
“你猜,”他盯著自己歪著頭笑。
程雲詩白了他一眼,然後小口了咬下來一點,味道甜甜的,和以前一樣。
“你嘗嘗,可好吃了。”她把點心遞到他麵前,瞪著大眼睛看他。
李玉璟沒有看點心,隻是盯著她,然後隻見他俯下身,親吻住了她的嘴唇。
程雲詩瞬間就愣住了,她突然就想起了他們第一次接吻的場景。
那是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江邊有一次放煙花的表演,他們去的很早,可那天人很多。
天色已經徹底黑了下來,他牽著自己穿過人群來到最前麵,晚上八點中的時候,煙花表演開始。
煙花在空中綻放開,倒映在江麵上,程雲說喜歡金色的那個,還指著要他看,也是在這個時候,他壯著膽子吻了自己。
兩個人其實都挺緊張的,因為離的近,他聞見了自己身上的香水味道,“你...好香。”李玉璟強裝鎮定,因為這句話,程雲詩的臉刷的一下就紅透了,她不敢去看她,這還是她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害羞,“哦,是你上次送我的那瓶香水。”
他摟過自己的腰,抬頭去看煙火,“金色的煙花很美,可你比煙花還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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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輕輕一吻,李玉璟就放開了自己,程雲詩有些不好意思,她低著頭收回手,然後自己開始小口小口的吃了起來。
隻聽見他說:“是很好吃,很甜。”說完還不忘舔舔嘴唇。
程雲詩也不知道他說的是點心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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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起當年的趣事,那還是一個寒冷的秋天,程雲詩當時才二十歲。
兩個人路過一個種著柿子樹的人家,程雲詩說想吃,李玉璟看著天色已黑,說要偷一個給她。
“你站這不要動,我去摘一個給你。”
“你彆讓人發現了,”她有些不放心的說。
他輕聲輕步的爬上了柵欄,伸手就摘了一個大的,可那家人院子裡養了一隻大黃狗。
那隻黃狗看見有人汪汪汪的叫個不停,種柿子樹的人家僅僅幾秒鐘的功夫就從屋子裡衝了出來。
李玉璟這個人從小就靈活,他飛快的跳柵欄,牽著程雲詩的手就往前跑。
風在耳邊呼嘯而過,他緊緊有力的抓著自己的手,那家柿子樹的主人拿著個木棍就在後麵追,可再怎麼追也追不上兩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他們一個拐彎就甩掉了追他們的人,李玉璟喘著粗氣,“小爺我厲害吧。”他把摘下的柿子放到她的手心,“特意給你摘了個大的。”
“你跑那麼快乾什麼?我還穿著高跟鞋呢!”她有點無奈,可嘴上掛著笑。
他這才想起來,於是急忙蹲下身去查看她的腳,“沒事吧?受傷了嗎?”
“沒有。”程雲詩低頭看著自己手裡的那個大柿子,傻嗬嗬的笑了,“這個柿子真的好大,跟我的臉一樣大。”說完還不忘拿到臉前做個對比,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後,沒想到的是它竟然一點都不澀,還格外的甜。
她把柿子遞到他的嘴邊,“你咬一口嘗嘗。”
李玉璟在她咬過的地方緊接著咬了一口,“確實好甜,等明天晚上我再去給你偷一個。”
“有這一個就夠了,人家種這個也不容易,要不明天你陪我去買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