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資料 (2 / 2)

相關寫作素材 傲夜玥 5634 字 10個月前

弗拉德三世

瓦拉幾亞公國(Valachie)的督軍弗拉德三世(Vlad III) 1442年,弗拉德與其幼弟被送往奧斯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為人質,一呆就是六年,後來他在土耳其蘇丹的支持下,率軍攻打拉瓦幾亞,並奪回政權。上台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整肅異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種嚴峻刑罰對待罪犯。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畔多次打敗數倍於羅馬尼亞軍團的土耳其大軍,解救自己的國家,成為羅馬尼亞的民族英雄。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懼的是1462年的戰役,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逃至首府,當土耳其大軍追抵城下時,赫然見到開戰時被俘虜的兩萬多名士兵,都被剝光了衣服示眾,並被活活穿插於長達一公裡、環繞著城池的木樁上。烏鴉和禿鷹不斷地啄食這些死屍,周圍彌漫著濃烈的腐屍味。目睹著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土耳其士兵無不為之心膽俱裂、鬥誌全無,隻得撤離。對於在弗拉德麵前不願脫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願脫帽,那就讓他永遠脫不下來。”於是這名使者自頭上帽頂處被釘入鐵釘。諸如此類的故事,阻退了強大的土耳其軍隊。同時弗拉德四世見血發狂之名也不脛而走,“德拉庫拉”(意為惡魔)的稱號傳遍歐洲。他最後死於布加勒斯特近郊戰場。弗拉德的暴虐行為為當時許多的編年史家贈加了豐富的素材。現在,他的名字已與吸血鬼分不開了。他拜血作樂的方法更奪取了千萬人的生命。

巴托裡伯爵夫人

我們最熟悉的,莫過於17世紀匈牙利巴托裡(Erzsebet Bathory)伯爵夫人的血腥事件了。經過證明,這個向仆人學習妖術的美麗女人在建在咯爾巴阡山脈中的塞伊特(Csejthe)城堡裡虐待殺害了300多名少女,並快樂地喝她們的血,甚至把血裝滿浴缸沐浴,用這來保持自己永遠的青春美麗。1610年12月30日,伯爵夫人的表兄圖爾索(Gyorgy Thurso)攻占城堡,將伯爵夫人的共犯處死。夫人被囚禁在城堡中,直到死去。

不難看出,以上三個都是在貴族階層的人物,並且擁有金錢、地位及相當的教養氣質,這就是在若乾年後以其為藍本的吸血鬼文學作品出現時,對吸血鬼美麗、優雅、氣質、誘惑和強大的雛形、並且充滿濃鬱的情欲色彩。也在這一外衣下,更激發了人們對於吸血鬼迷信這一古老的形式保持旺盛精力的原因之一。

成為吸血鬼後的該隱和莉麗斯生下擁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稱的13個第三世代吸血鬼。而這13個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變成了現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傳說是說,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亞方舟裡的人類。等洪水退後,他們從方舟中走出來與第二世代吸血鬼發生聖戰,並將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殺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譽稱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而數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脈已經到達第13至第15代了。在中世紀以前,吸血鬼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直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吸血鬼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補殺。雖然吸血鬼擁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

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吸血鬼氏族(約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 Camarilla (密黨)盟派。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密黨創立之時立下了六道嚴格的誡律傳統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遠遵行。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吸血鬼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來由。

密黨之外的另一個盟派是魔黨(The Sabbat)。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黨,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製。魔黨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不承認避世的教條,他們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係 (Blood Bound)加以控製。魔黨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密黨成員通常稱呼撒霸特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密黨或魔黨的其餘四個氏族,則通常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第一戒條:避世

第一條傳統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違反此傳統的血族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整個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條:領權

中世紀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領域通常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地方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暫時分封給長老們管理,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動意義。

有些年輕的叛逆者會扭曲這項傳統的原意,想要結黨成派地形成地方勢力。就像街頭□□一樣,這些小幫派常常彼此爭鬥。但隻要他們不違反潛藏的戒律和親王的號令,不讓事情鬨得太大,長老們並不會在這一點上加以過度約束。事實上,親王通常會設法讓這些街頭幫派彼此不合,讓叛逆的血族成員彼此壓製力量。

第三戒條:後裔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自己的尊長,不過現在卡瑪利拉通常解釋為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卡瑪利拉賦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製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戒條:責任

血族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為止。在血族社會中,晚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導撫養,尊長必須儘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認可之後,晚輩便獲得獨立之身,擁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利。當然,被釋放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從事一些“幼稚”的行為,便會受到其他血族的恥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能力證明自己的確有資格成為血族社會中的成人。

第五戒條: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遠行,但是隻要進入其他血族的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代的的領地指的就是親王的轄地,當血族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通常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有些親王要求正式的會麵儀式,並且必須通報血脈身份,有些則以簡單的方式互相認識。進入他人領地未通報的血族,若被發現,通常不會受到太大懲罰,隻會被抓到親王麵前質問一番然後飭回。這項傳統主要是為了保障親王的統轄權,因此親王在晉見之後,通常不會過度拒絕外來者,除非是惡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願主動遵守這項傳統。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親王的權力,因為他們通常活得比親王還長久,能力十分強大,在他們眼中,一般血族和人類沒什麼兩樣。

第六戒條:弑親

這項傳統向來備受爭議,過去的 Elder指的是尊長,但當代的意義已逐漸轉為特指親王。也就是說,隻有親王擁有處決轄下血族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受到卡瑪利拉所認可的,隻要親王是因為維護傳統而使用此權力,通常長老便會支持他。這也是當代年輕血族與年老者的主要衝突點。犯下“謀殺罪”的血族成員,通常會被親王以獵殺令緝捕。

對於嚴重違反傳統戒律的血族,所謂的懲罰通常隻有三個字:殺無赦。親王有權下達獵殺令,他通常會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補殺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協助被獵殺者逃亡,將視為是對親王權威的嚴重觸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獵殺者的血族,通常會獲得一定的名聲,同時也可能有權取得被獵殺者的血液,因此許多年輕的血族常願意參與獵殺行動。

一般而言,隻要親王下達了獵殺令,便在轄地內永遠有效。但是卡瑪利拉允許高層的秘密會議 (Conclave)事前否決親王的命令,參與秘密會議的成員以正反證據作為表決依據。若親王不遵從秘密會議決議,雖然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但是必然會損失相當的名望。

六大戒律為Camarilla (密黨)創立之時立下的,所以其他黨派不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