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開始做老師的目的一點都不性感,沒有什麼偉大感召,就是為了賺生活費,還有治結巴,就是這麼卑微的出發點。
羅翔老師閱讀量真的很大,各種引經據典,古今中外的例子都有,恰到好處,通俗易懂,非常開眼界。從他理智的文字裡,也可以很明顯地感受到他的喜愛偏好——他欽慕蘇格拉底。羅翔老師讀經典這一章節,專門讀了柏拉圖為老師蘇格拉底寫的《申辯篇》。蘇格拉底以牛虻自比,一生奉行否定性的智慧,即,承認自己的無知,他說,“我隻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無所知”。承認自己的無知,乃是開啟智慧的大門。
法學毋庸置疑是文科,卻無時無刻無處不在透露著理性與藝術性,法律是一種平衡的藝術,善與善也有對決。羅翔老師更多地是像證明數學題那樣,條分縷析,尤其是論證一些法力的時候,大量的“入罪出罪”、“本體要件”、“ 辯護要件”、 “違法阻卻”、“ 責任阻卻”……我承認真正看懂的隻有一部分,具體分布如下:當出現大段大段“辯方……控方……”“被告……原告……”理論性表述時,我就隻能看懂六成左右,隻有“張三……豬……”這種我能看懂九成(笑)。
我覺得看法律類的書籍,可以讓自己更理性、更獨立,看待世間萬物時多一種考慮層麵,即便我隻是門外漢,即便我現在隻能明白一部分,可是我心裡種下了法律的種子。摘錄了一下一段比較喜歡的文字,可以從中明白這本書、這位老師、這門學科、這種品質的魅力所在——
一元論,黑白分明,立場鮮明,試圖以一個理論、一個體係囊括世間萬象。而現在的人們很喜歡使用一元論的思維,因為這很容易迎合人們理智和情緒上的需要。但一元論的思維卻在人類曆史上帶來了無數浩劫,比如德國納粹對種族的不寬容。相較而言,承認理性有限,立足現實的多元論卻少了很多刀光劍影。
雖然我本人不願學法,也沒甚法律素養,但是我倒是有不少法律專業的同學,有一個交情匪淺的正是在羅翔老師任教的中國政法大學。她說:“羅翔現在論文是越來越難讀了,早些年還能看懂,現在真是不說人話。”
我說:“可是他書裡說,他早年喜歡一種知識優越感,現在越來越謙和,我以為他的論文是越來越易讀。”
她:“不不不,我覺得應該是他現在火了,一舉一動都有人注視,會有很多人去看他的文章,他寫得高深,就是在提高理解門檻,看不懂,那些抱著找茬心態的人也就知難而退了。包括我很多學長學姐說,他現在的課也沒有以前有意思了……”
聽後,我很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