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記得那年飄雪,父親拿走家中最後一點錢就消失不見了。
當時的我十七歲,跟著師父學武,回到家就看到了病重的母親。
於是放下要當江湖大俠夢。在酒樓做起了跑堂,空有一身武藝無處施展。
直到來要債的人找到家裡,我這才知道父親在外欠了賭債。
他們隻能跑去我謀生的酒樓鬨,掌櫃的見狀,讓我不要再九酒樓做事了。
在外與欠債打鬥的途中,被沈家小姐沈清歡看到了。
她救下了我,給了我一筆錢。她的父親問我願不願意在他府裡做事,貼身保護小姐,我答應了,自此我成了沈府的護衛。
那是我第一次認真看她,小姐很愛穿碧色衣衫常去荷花池跳舞。
舞姿曼妙,看著特彆賞心悅目,不知道未來會是什麼樣的公子能配的上她。
母親最後還是走了,沈小姐成了我唯一的情感寄托,我一定要拚上性命保護好她。
我以為能平安的看到她長大嫁人,但沒想到我陪她一次外出的時候,沈府遭到賊人的洗劫,所有人無一幸免。
我們本想先離開,但沒料到還有賊人在府內。我隻好一個人攔下,讓小姐快跑。
隻記得自己最後落入荷花池,然後其餘的再也不記得了,我也不知道小姐有沒有最終逃出去。
等我再醒來的時候,沈府住進了一戶姓金的人家。
我記起來了,在我瀕死的時候,恍惚間好像見過這張臉,是他害死了沈家。
我想報仇,可我發現我已經死了。
但是金家的小姐可以看到我,還能跟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