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武德充沛的年代(1 / 2)

一九七三年,農曆十一月初五

十一月的古城已然入冬了,北風呼號,大雪飄飛,路上的積雪不能及時地清理,兼之車走人踩,雪被踩硬實了,滑不溜秋的,走在上麵一不小心就能摔一個屁股蹲。

無論大姑娘小媳婦兒,還是一米八的壯碩老小爺們,走路的時候都是標準的小碎步,另外再附加縮頭縮腦,寒風凜冽刺骨,這樣能夠有效阻攔寒風侵入身體,以及身體本身的熱量流失,可就是在古城的文化大道上,一群年輕人正在熱火朝天地鏟雪,這些年輕人是古城市二高的學生,他們這次拉練的任務就是把這條道上的積雪處理乾淨,方便人民群眾出行。

而這些學生娃娃有偷懶的,像給小鬼子乾活一樣慢吞吞的,鏟了一鏟子雪之後,還要有幾秒鐘的思考時間,想想下一鏟子雪應該從哪兒鏟。

當然有偷懶的,就有比較勤快的,揮舞起鐵鏟子來,那就一個虎虎生風,這樣的人不少,而沈夢瑾就是一個。

她穿著洗得發白的深藍色男式棉猴,脖子上圍著一條看著就舊的圍巾,握著鐵鏟子的手上全是凍瘡,特彆是那手指凍得跟蘿卜一樣,但就是這樣也不妨礙她麻利地乾活,彆人鏟一鏟子雪,她都能鏟三鏟子了。

她旁邊的同學董靜看不過去了,勸道:“小瑾,你悠著點兒,乾活不用這麼實誠。”

而沈夢瑾頭也不抬,邊鏟雪邊回了句,“乾快點兒,身上不冷。”

董靜不由看了下她的穿著,這姑娘看著穿得厚實,但衣裳都不保暖,比如棉猴看著厚,但是穿她身上鬆鬆垮垮的不說,看著也硬板,也就是看著暖和而已,再就是她腳上的棉鞋,看著也就是舊的,手上全是凍瘡卻沒有一雙手套。

她忍不住抬頭看向了不遠處,戴著著雷.鋒帽,穿著七八成新合身的深藍色棉猴,圍著一條紅色圍巾,戴著一雙棉手套,被幾個男生圍著,搶著幫她乾活,而她自己則眉眼含笑地站在一旁的漂亮姑娘。

她不由撇了撇嘴,同情地看向自己的朋友,問:“小瑾,你姐姐的舊衣裳也比你身上的衣裳好,就算撿她的衣裳,你也不會受凍。”

沈夢瑾也累了,直起身子,看了眼不遠處的姐姐沈夢珍,說道:“我撿她的舊衣服穿,她還怎麼維持她在彆人心中的善良形象,她自己穿新衣服,讓妹妹撿她穿的舊衣裳,彆人該說道她了。”

董靜撇了撇嘴,“那你穿你哥的舊衣服就不怕說道了?”

沈夢瑾勾唇冷笑,“我埋汰不愛乾淨,整天上躥下跳,費衣裳,我媽給我穿我哥的衣裳,是因為男孩子的衣裳耐造。”

董靜替好朋友委屈,“你媽也太偏心了吧,你們是雙胞胎,你姐姐穿新衣裳,你卻隻能撿你哥的舊衣裳,你到底是不是親生的啊?”

沈夢瑾看了眼沒有太陽,霧蒙蒙的天空,喃喃道:“我也懷疑過我是不是親生的,可我跟我奶長得太像了。”

董靜見好朋友傷心了,趕緊道:“對不住,我不該勾起你的傷心事。”

沈夢瑾不在意地笑了笑,“我都習慣了。”

聞言,董靜更加心疼了,朝著沈夢珍的方向甩了一個眼刀子,用鼻子哼了哼,用嫌棄的口吻說道:“一排的男生都是瞎子,明明是個虛偽做作的人,一個個地跑著上去討好。”

她嘴裡說的一排其實是一班,六七十年代華國大地上武德充沛,幾乎全民皆兵,在校園裡,年級不叫年級稱為連,一年級是一連,而班級則稱為排,沈夢珍他們是高二一班,就是二連一排,而沈夢瑾就是二連二排的。

再說沈夢瑾也看了眼被幾個男同學圍著的沈夢珍,然後麵無表情地繼續低頭乾活,說道:“不管怎樣,人家能讓人心甘情願地給自己乾活兒,那也是本事。”

董靜再次冷哼了一聲,“看她能得意多久,不檢點,勾三搭四的女人下場都不好。”

沈夢瑾小麥色的臉上浮現一抹苦笑,她是清楚的知道沈夢珍的結局的,她和她丈夫夫妻恩愛,兒女雙全,還事業有成,簡直就是人生贏家。

要問她為什麼這麼清楚,因為這個世界其實是一本年代文小說,而她則是穿書的,她本身是一個985化學工程專業剛剛畢業的碩士,本來經過一番努力,拿到了一家知名日化廠的offer,就在她摩拳擦掌地想要在職場大展拳手的時候,因為一場車禍,讓她穿了這本年代文裡,更悲催的她還是個女配,女主就是她的雙胞胎姐姐沈夢珍。

原主和女主是異卵雙胞胎,長得並不像,姐姐膚白貌美,性格溫柔又善良,從小就被人誇,妹妹皮膚黑不說,五官也比較平常,性格也執拗偏執,不得家人喜歡,就是外麵的人提起也是搖頭歎息,還會說上一句,“沈家的那個二丫頭不如大丫頭討喜。”

外人這麼說,家裡人也是經常拿她跟姐姐比較,原主從小聽得最多的就是,“你看你姐姐,再看看你,你就不能學學你姐姐。”

這些話簡直就是原主的童年陰影,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變態,原主選擇了後者。

搶姐姐的衣服,搶姐姐的朋友,搶姐姐的工作,後來又搶姐姐的未婚夫……總之隻要是姐姐的東西,她都要搶。

原主成功地搶了姐姐的工作,導致姐姐不得不下鄉,這還不止,她又搶了姐姐的未婚夫,姐姐的未婚夫桑建新是古城市紡紗廠廠長的兒子,古城市是個工業城市,大廠小廠不少,不提彆的,就是他們沈家所在的工業路上,就有不少的廠子,比如肥皂廠、橡膠廠、成衣廠等等,可紡紗廠無論從規模,還是經濟效益,以及工人的工資待遇,絕對是古城市前三,就是放眼全國,那也能排前麵的。

桑建新的家世好,本人也不差,一米七八的個子,白皮大眼睛,再戴上一副眼鏡,妥妥的文化人,人家也真是文化人,是工農兵大學生,還是紡紗廠的宣傳乾事,一個月工資能有四十多塊錢呢,妥妥的金龜婿,要不是沈夢珍個人條件優秀,沈家就一普通的工人家庭,還真夠不上呢。

而在沈夢珍下鄉後,女配給桑建新送溫暖,送關懷,這些打動不了桑建新,畢竟個人條件好,給他送溫暖,送關懷的女同誌不少,他早就對這些免疫了。

於是女配便用了狗血老套的手段,讓人把他們家抓奸成雙,讓桑建新不得不娶她,可強扭的瓜不甜,人她是得到了,可是婚後麵對丈夫的冷暴力,以及婆家公婆以及大姑子小姑子的羞辱,長期生活不如意,導致女配在三十五歲那年得了乳腺癌,因為不得人心,手裡又沒有錢,最後孤零零地死在了醫院裡。

而女主沈夢珍呢,到了鄉下後,遇到了自己的良緣王誌磊,倆人結婚後,王誌磊一心一意地護著她,連家務活都舍不得女主做,就是被外界笑話怕老婆也甘之如飴。

後來改革開放後,倆人又一起搞事業,而倆人富裕之後,還不忘記做慈善,真正地良心企業家,而且倆人夫妻恩愛,兒女雙全,一直被人們稱為人間理想。

沈夢瑾回想著書裡的大致內容,嗤笑一聲,當初看這本書,還是表妹安利給她的,就是因為她和女主的妹妹同名同姓,她當時好奇,匆匆地翻看了一遍,覺得沒意思便放下了,誰知道她就穿書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