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周硯:
展信佳!
抱歉,讓你用這種方式認識我。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春水了,原諒我的不辭而彆,我怕我見到你就走不了了。
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塗錦,你還記得嗎?
你應該不認識我吧,我在你身邊當了10年的透明人,你很驚訝吧。
10歲的時候你來了春水小鎮,看外婆,那個時候村子裡的小朋友都欺負我,因為我的耳朵有隱疾,村子裡都傳開了,好在現在已經痊愈了,可是當時他們看到我就像躲瘟疫一樣躲著我,隻有你願意和我一塊玩,還打跑了那些說我的人,後來就再也沒有人敢欺負我了。
我看著你保護我的背影暗暗下定決心,長大了我也要保護你。
後來我考上了你在的初中,又考上了你在的高中,還有現在的大學,可是你已經不記得我了,我一直以為我隻是想保護你,後來才發現我已經喜歡上你了,我喜歡你十年如一日。
這些年,我看著你交女朋友,看著你分手,然後再交女朋友,我也知道你談那麼多並不喜歡她們,你的心裡隻有一個人,你可能騙得了彆人,但是騙不了我,你說我難過嗎?
我的心早就空了,所以,我不難過。
我知道你永遠也不會喜歡我的,都說暗戀等同於失戀,暗戀的人是沒有資格吃醋的。
我那個時候沒有什麼目標,唯一的目標就是你,我一步步的向你靠近,一步步的走向你,可是你從來都沒有看過我一眼,哪怕一個施舍的眼神都沒有。
我就像一個偷窺者一樣,窺見你生活的點點滴滴,我喜歡你在籃球場上肆意張揚的樣子,還有打完球後的酣暢淋漓,我喜歡你因為數學題而發愁的樣子,還有放學過後那個騎著單車回家的少年……
你的樣子在我的心裡自始至終都沒有改變。
高中的時候大家玩□□,都互相加好友,都有手機,我沒有,我想要一個,我去手機店裡看了一個最便宜的要一千塊,於是我一直開始攢錢,我不敢問家裡要,他們為了給我看耳朵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我不想給他們增加負擔,我隻能自己想辦法,後來我就去乾了暑假工,我去了飯店乾活,一天十四的小時,當我快要堅持不下去的時候我就想起了你,一想到買了手機我就可以和你聊天了,我就又有了動力,其實當時你來過這家飯店,我掙著搶著去你那個包間裡送菜,你沒有認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