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很清楚,就是後來我答應嫁給你的父親也是被你逼的……”
“我承認現在的我是愛著你的父親的……”
“你要跟哪個女人好都行,但請不要把她們中的任何一個變成第二個謝媛……”
那些腦海浮現的話語就是淩遲架上明晃晃的尖刀,連皮帶肉,不會死人,可卻最折磨人。
甚至有些被死死地打上封條的記憶都幸災樂禍地向他的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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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他第一次去林偉儀的住處,因為林偉儀說,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訴他,非去不可!可是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最後他見到的不是林偉儀,而是謝霏尋。
見到她的那一瞬間,他有一瞬間的恍惚。謝霏尋已經失蹤了整整三個月,他雖然算不上是挖地三尺,也基本上把她所有可能出現的地方翻了個底朝天,所有她可能會聯係的朋友的電話,都已經被他列入了騷擾名單。那三個月裡,將騷擾電話打一遍已經成了一種習慣,瘋狂的時候,可以連番轟炸三四遍。
可是真當謝霏尋出現在他麵前的時候,他卻不知道要做什麼了,不記得問她這三個月去哪裡了,不記得問她為什麼突然不告而彆,不記得問她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什麼都不記得了……
門內門外,近在咫尺的兩個人,影子甚至都重成了一個。隻是相互凝視,那時的林覺非甚是狼狽,頂著兩個黑眼圈,眼睛裡纏繞著絲絲縷縷的血絲,相較之下,謝霏尋倒是雙頰泛著淡淡的紅暈,雙眼也半點不見憔悴,想來是這三個月過地不差。
最後,還是林覺非先反應過來,抓起霏尋垂在一側的手,說道:“回家吧!”長期的睡眠不足將他喉間的水分都蒸騰利索了,所以一開口,聲音竟是一下子蒼老了許多歲。也沒給霏尋回答的時間,就那麼拖著她的手,打算離開。
說好聽點是離開,其實仔細些,就會發現,那根本就是慌不擇路。他已經不再停留在一開始的茫然,腦海裡的信息在那一瞬間就被過濾了一遍,隻是有些事情他不願深究,更不敢深究。
可是掩耳盜鈴並不能遮掩所有的事實,既定的現實總是要循行著它原本的方向發展的。
霏尋的身子似被千金鎖鏈禁錮在了原地,任由覺非拉著手腕,人卻未見移動分毫。
“霏尋!”林覺非回頭叫她,眼裡毫不掩藏地透露著哀傷和渴求,“跟我回家吧!”那語氣像極了乞食的小狗。而這樣的語氣,林覺非可能這輩子也就出現過這麼一次。
“我要跟他結婚了!”
林覺非記得那是個秋季的傍晚,林偉儀的院子裡種滿了楓樹,夕陽的餘輝被滿院的楓葉篩選之後,灑了一地細碎的金子。
而就是那樣一個能另人如癡如醉的傍晚,他最愛的女人卻跟她說,她要結婚了,結婚對象正是他的父親。
就是那樣一個和她們曾經海誓山盟時如出一轍的傍晚,他再也無法逃避,他清楚地明白了,林偉儀第一次見到謝霏尋時,眼裡流露出的興趣不是他的錯覺;霏尋前幾次莫名其妙的夜不歸宿也在這個傍晚給了他最好的答案,他早在自己還不知道的時候就已經被他們玩弄於鼓掌之中,可是他卻還是沒原則地選擇當一隻鴕鳥,直到如今避無可避。
從始至終,林偉儀都沒有露過麵,卻已經讓他一敗塗地……
他不明白,他真的不明白,那可是他的父親……
對於霏尋,他早已經將她界定為‘投懷送抱’一類,愛屋及烏不多見,可是恨屋及屋卻是普遍到不能再普遍。
蒼蒼的一句‘不圖賤,我圖你!’竟是無意之間給自己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