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1)

剛剛一人在辦公室裡看完球賽。老公與他的親戚朋友在酒吧看球賽。發來信息責怪我沒與他同去,說他舅媽與弟弟的女友都在。在這個留言裡,我想說的重點不是球賽,也不是說老公讓我一人甩在辦公室裡。而是講講離異的男人。他弟弟離過農曆新年三天的時間擺酒結婚的,到正月十四時就分手了,他們之間是沒有領結婚證的,所以直接拿走東西散走就是了,不需要到民政局辦手續。也就是說他們的婚姻生活(暫且稱為婚姻生活吧,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不過持續了17天。在這中間,男方的親戚輪番上陣去請過那女子,都沒有回頭,我那婆婆還特意從S市的大兒子中趕回老家相勸(我們結婚在男方未擺酒,隻是領的證,她都說沒空趕回來,當然她小兒子舉行婚禮時,她提前了一周從S市趕回),可她小兒媳依舊不領她的情麵。而今天,突然聽到說男方已有了新女友,真是感到驚訝,歎做男人未免也太過優勢了。我在想,如果一個離異的女人,在經曆這麼新潮的婚姻後,還能如此之速再重新開一次花嗎?且不說離異了,就我一個好友,人家不過是談了兩次戀愛而已,人長得還可以,而且工作能力超強,都還淪為剩女。真正為女人感到不值,何時候我們國家也能像歐美那樣,男女真正平等,不再戴有色眼鏡來評判男女呢?所以說祺筆下的曉棠,是代表了現實中大部分女性。越看越有體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