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若是你能找出世界上最好的詞……(2 / 2)

和林哲在一起總是這麼快樂,他對她真的很好,看似是個愛鬨的大孩子,卻總是在她最狼狽的時刻給予她最入微的體貼。是這樣一個男人,這樣一個知道她要從紐約回北京,會特意飛過去再陪她一起回來的男人,讓她獲得了愛情,讓她生平第一次感覺到自己是被人在乎著,被人嗬護著。

閉上眼,趙瑞雪還是感覺自己平靜已久的心被那兩句話激起了漣漪。又想起了早幾年葉玎對自己說的話,“大小姐,你都不覺得你自己很該死嘛,身邊有個這麼好的男人,卻還總對心底那個念念不忘,偏偏你和陸辰又從來沒在一起過,你說他哪有那麼難忘啊!”

但二十六歲的人生,她是這麼走過來的,習慣了這樣的軌跡,怎能說換軌就換軌。過去的那些年已經習慣在心裡留個位置給陸辰,到現在讓他住在心底已經十二年,又哪是說拿就拿得掉的?

其實這麼多年來趙瑞雪的心也就在真正意義上動過兩次,第一次是為陸辰,第二次是為林哲。真要說差彆,也就差在一次是主動,一次是被動。許是因為第一次動心沒以唯美的結局收場,趙瑞雪便自覺地在生命中過濾掉了愛情這倆字,一直到林哲的出現,把她拖出了“尼姑wanna-be”的邊緣。

初與林哲在一起的時候趙瑞雪總是覺得自己這樣不對,覺得心裡空著一地方給陸辰的行為很過分,但光這麼想又有什麼辦法呢,這人的心要控製得住她也不至於讓一個沒得過到人在心裡放肆了這麼多年吧。

於是後來趙瑞雪就索性不管了,就這麼覺得自己很該死吧。能擁有眼前的林哲已經是上天給她的眷顧了,和他在一起一輩子也不會顯得漫長,每天都開開心心的,自己這輩子也沒機會再遇到陸辰,若不是偶爾的一言兩語的驚醒,她相信自己也根本不會發現心裡有陸辰這個人的存在。

讀書的時候趙瑞雪成績一直都不好,她是屬於不喜歡讀書,也沒認真地把讀書當回事,同時家裡也沒人管她的那種類型,唯一強點的就是英語,高考發揮時是自己最好狀態,但和那些優等生比起來還是差了一大截,甚至沒能在家鄉長沙念大學,趙爸拉不下麵子讓人幫忙,所以她背起包就去了湖南一個二類城市讀二本,當時的二本那是什麼概念啊,況且她讀的還是一個二類城市的二本,扔在那兒基本上就屬於沒出路的類型了。

趙瑞雪起先並沒覺得自己這麼過日子沒什麼不妥,自己也不是個讀書的料,考研什麼的統統沒想過,隻想著快快畢業快快殺回長沙自己找個工作,日子這麼過著就得了,反正家在哪就在哪工作。直到大二,趙瑞雪終於在現實中認清了自己畢業後是沒法在長沙過著與家人朝夕相處的日子,便下了有生以來最大決心發奮讀書,發誓拚了命也要當上W大的研究生。估計是蓄勢待發了二十多年的讀書勁頭,爆發了就一發不可收拾了,沒日沒夜的日子一個接著一個地過完後,趙瑞雪最終還是進了W大的門,如願地來到了北京。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哪怕是人民首都,讀研的日子還是很枯燥的。加之趙瑞雪在南方待了這麼多年,忽然來到無論是在氣候還是生活習慣都不同的北方,多少都是不適應的,所幸的來到北京不久就讓她遇上了林哲。

林哲那次在W大附近辦完事,順道就開車進了W大,準備等他爸的老同學授完課再一起去他爸那吃飯。沒進過W大,林哲也不知道他爸的老同學上課的那樓在哪,正想著隨便找個學生問問,然後就看到了坐在樹下背著德語單詞的趙瑞雪。

按林哲的說法是,背著單詞的趙瑞雪就這麼背進了他心裡。當時的趙瑞雪還剪著一頭俏皮的短發,配著參差不齊的劉海,在陽光下不施粉黛的白皙皮膚顯得格外玲瓏透明,一臉認真地盯著手裡的單詞本,並不被周圍的環境打擾,當然也沒發現麵前那輛車裡上下來回打量著她的那束目光。

林哲見過很多化妝和不化妝的女人,但他很確定,他見過的女人沒有誰和趙瑞雪一樣。或許那些女人臉上少的是“專注”二字吧,或許少了一些神采奕奕,或許又不隻是這些,難以解釋麼,他想是的。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早過了一見鐘情那年紀的林哲就這麼把情鐘在了趙瑞雪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