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過來,有些想法,妾生的孩子本來就都歸在大房名下,無論抱不抱過來養都隻認嫡母做母親的。所以孫姨娘的兒子無論如何算不得是嫡長子的。古代親論關係非常嚴格,主母無子,庶出的兒子就金貴要用來繼承家產,長子還是有些地位的。但是妾出的孩子除非母親扶正是算不得嫡子的,這也是為什麼皇帝有時候為了抬舉某個兒子就要把他母親扶正為皇後才能名正言順,即使是不怎麼講究的滿清,康熙那破太子再不肖也二廢二立。嫡子的位置那就是代表著後繼子孫。以此推論,這個家裡兩位少爺,一個占著長子,一個占著嫡子比較合理。至於下人敢目無尊長,那麼露骨也是不大合情理的,要說在民國時期,禮崩樂壞山高水遠的窮鄉僻壤還稍微說的過去。帝製之下,一個有頭麵的人家,奴仆敢這樣犯上作亂,是不可想象的。頂多是耷拉肩膀使喚不利,也就夠深閨小姐喝一壺的了。話又說回來,一個沒有很硬靠山的殷實人家,要是象方老爺這樣糊塗,家事都理不清,也很難想象他在外麵怎麼吃得開,早敗落了。另一樣就是嫡小姐生母,出身樣貌都好,且人已經故去,結發妻子在古人心中地位不一般,一般人心理都是會越來越美化這個人的,對留下的女兒念在故人之情隻會好不會壞,除非孩子她娘當年得罪過男人且是得罪狠了。古人最重姻親,母舅家的照應找個朋友遞話也不合情理,既然發達了,自由管家來通書信。當年中舉之類也都會知道。作者應該是城市人,不知道即使現在農村,對親戚之間走動照應還是很看重的。綜合以上,對大小姐所受虐待的鋪墊可謂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