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是愛呢?
記得之前我的朋友突然對我說,她好像能理解父母希望我們結婚的事情了。
我就很好奇,問她,怎麼說呢。
朋友說,想一想如果我也有一個女兒,肯定是希望她有一個伴侶,在她生病難受的時候能在她身邊照顧她,在她生活中照顧她支持她,陪她一起變老。如果一直都是一個人,多孤獨啊。所有的痛苦與悲傷都得一個人抗,這樣一定很難過吧。看見自己的女兒有個男人陪自己女兒度過餘生,看見自己女兒能幸福,我也會覺得高興。
其實這個時候我也不是很認同的。
我覺得如果我有一個女兒,我會尊重她自己的意願。我並不認為婚姻是衡量一個人過的幸不幸福的標準。
我並不否認,一段好的婚姻能帶來以上的好處。但是並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是完美的,在生活中,不幸的婚姻比比皆是。遇上對的人,並結為夫妻,白頭偕老,其實是件很難的事情。不是你想遇見就能遇見的,是見的人足夠多就能遇見嗎,是相過足夠多的親就能遇見嗎。都不是。有些人可能一生都遇不到那個對的人。
另外,一個人生活覺得孤獨這件事。沒有伴侶的話我可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可以和朋友生活在一起,老了以後去養老院和彆的老人一起生活。況且,你怎麼知道你的女兒一定會覺得孤獨呢?她或許會更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更享受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或許她不喜歡結婚,不喜歡生小孩,不喜歡當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