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奇怪,庚煜這樣的人,我原是不會喜歡的。
自由,灑脫……………………………………誰不想要那樣的生活。可是我,不可以。
煜,你喜歡阿姆斯特丹的恬靜啊。如果可以,我寧願去加拿大或者澳洲讀會計。那麼,我又是為什麼在這裡?消費低廉呀!嘛,我就是那種傾家蕩產也要來讀書的人。
它是我翻盤的機會!
敬愛的父親,大文豪!新書怎麼樣?不過,再好也與我無關對吧。一個文學瘋子…………為了那所謂的創作,拋棄了媽媽、弟弟……我。
我要過得比誰都好!我才不會被你打倒!不是你說我沒用,我就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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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今天又來了?”11點,準時結束演奏,沈風華也習慣了這個每天都來等自己的男孩。對,用男孩來形容他。身上沒有任何責任需要擔負,陽光又富有朝氣。
“恩。風華,明天你沒課對吧。陪我去遊船吧。我來這都半個多月了,還沒從水路上遊覽過這個東方威尼斯呢。”這可以稱之為撒嬌。這個大男孩跟巨型犬一樣,在主人身上蹭呀蹭。
“好是好,不過你可得耐得住性子。”沈風華知道,庚煜帶給他太多的陽光,在這個天空總是比較灰暗的城市裡。
“哇!有你在,我哪還能悶呀。”
瞧,總是輕易地就滿足了。言行舉止都是個孩子一般。
“嗬嗬,是麼。煜,你怎麼每天都要螺絲起子?”
沈風華早就發現,每次看見他,他都點的螺絲起子。該怎麼說,烈酒啊。
“恩。禁酒令的時候發明的酒啊。喜歡那個故事而已。不過,風華我酒量不錯吧,哈哈哈。”說著,一口氣乾掉了手中剩下的酒。然後跳下吧台的椅子,拽著沈風華就往外走。
“嘿,風華。你的手真大。是不是彈琴的人都這樣?”輕輕的擺弄著沈風華的手,庚煜看起來還是個好奇寶寶。
“原則上是這樣的。”沈風華有些不自在,想把手抽出來。
“哦~~~哎,不許跑!”庚煜一把抱住沈風華的手臂,耍起賴了。
“喂,小妞。你就從了我吧。給爺笑個……”庚煜得寸進尺起來,伸手去摸沈風華的臉,做調戲裝。
這時,沈風華的腳步突然停住了。庚煜以為他生氣了剛想道歉,隻見沈風華轉過頭衝他嫵媚的一笑。“呦,這位爺儘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