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頭像是一張文錦盛的自拍照,而……(2 / 2)

謝星澤驚訝的朝他比了個六。

今天早上的課是《刑法學案例與學理分析》,冉屹霖沒有課本就拿手機一邊拍照片一邊做筆記。

在最後一節課,老師放出一個案例:某所高中校園霸淩現象很嚴重。其中,張某是學校內一個女生社團的老大,平時驕橫跋扈,經常欺負其他老實的女生。張某和同寢室的一個農村來的女生發生了矛盾,就懷恨在心。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流氓,打給對方1萬元並指使該流氓晚上偷偷潛入其寢室□□該農村女生,並把該女生的照片給了對方。結果半夜的時候,該農村女生肚子痛去了校園診所。流氓半夜爬進寢室後,發現屋內就張某一個女生。於是,也沒有看清臉,對張某實施了□□。張某向公安機關報了案。那麼,指使他人□□彆人,他人卻誤□□了自己,是否構成犯罪?

老師:“給大家5分鐘的時間分析這個案例,5分鐘之後我會隨機抽取一位幸運兒分享自己的看法,哈哈哈,大家放心暢所欲言,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老師撐在講台邊笑盈盈的看著底下的學生。

5分鐘之後,老師目光掃了幾遍台下的同學之後笑著說:“請那個角落裡戴黑色帽子的同學站起來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

冉屹霖托著凳子站了起來,表情嚴肅地看著老師。

冉屹霖:“首先,張某和流氓兩人合謀□□,之前謀劃和準備犯罪的時候已經構成□□罪,是共同犯罪。因為之前合謀預備□□的時候都可以定罪了,不能因為對象錯了而去逆推過去行為無罪;其次,在□□過程中實行犯有對象錯誤即把張某認錯成農村女生,對象錯誤不用區分具體符合說和法定符合說,對流氓應認定為□□既遂。再次,對於張某,張某教唆行為沒有錯,實行犯自己認錯人是對象錯誤,對於教唆犯而言應該是客觀的錯誤,屬於打擊錯誤。所以實行犯相當於教唆犯的槍,教唆對了,實行犯錯了,相當於教唆犯的槍打偏了,屬於打擊錯誤。”

老師摸了摸手腕,嘴邊掛著一抹淡淡的微笑。

老師:“這位同學說得很有道理,請先坐下。”

老師:“雖然那位同學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老師還要補充點內容。接著那位同學分析的,此處分析犯罪形態不能僅按照打擊錯誤來分析因為二人已經形成共同犯罪,在分析犯罪形態的時候還要注意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態問題,不能就隻按照打擊錯誤來分析張某個人犯罪形態。另外,對於張某的犯罪形態,有兩種觀點。觀點一: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則全部既遂。實行犯都既遂了,根據共犯從屬性,教唆犯也成立犯罪既遂,故二人成立□□既遂。但是這個分析存在一點不合理之處就是沒有評價□□到自己這個結果;觀點二:由於□□的結果是自己,應該成立□□未遂因為在這個具體的犯罪中,犯罪分子傷害到自己,這個法益不受保護。類似的案例如交通肇事導致自己重傷的,顯然這個法益是不受刑法保護的,就算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條件,也不會認為是交通肇事罪。所以,教唆者可以認為是未遂。但是這個結果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沒有評價共同犯罪的整體性和從屬性。”

老師講完剛好下課,謝星澤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謝星澤:“阿霖今天中午去吃飯嗎?”

冉屹霖:“你先去吃,今天我要回家。”

他拍了拍謝星澤的肩膀,然後收拾書包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