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天 這是抵債嗎?這分明是告白。……(2 / 2)

老師周六周日不上班,隻能請兩天假。領導也好說話,很快給他批了。

他問滿好,想不想去S市玩。

她麵試結果沒那麼快出來,正好可以跟他去玩兩天。

一隻顧德:好呀好呀。

一口方井:那我給你訂票。

一隻顧德:高鐵嗎?

一口方井:飛機,高鐵票買不到了。

一隻顧德:我沒錢。[可憐]

一口方井:沒關係,你不是說你一首歌價值千金嗎,到時唱兩首抵債。

滿好嘴上跑火車跑得經常自己也找不準方向,虧他還記得。

從滿好的聊天框退出去,想往下拉,找大學室友問事情,中途看到段佳悅的名字。

上一條消息停留在上周。

段佳悅問:你們倆在一起了嗎?女人的第六感告訴我,你們的關係沒那麼簡單。

他說:沒什麼在不在一起的說法,我們一直是彼此的唯一可能。

意思是,無論現下有沒有在一起,他的未來也隻有可能是她。

沒把話說得那樣明白,留了個餘地,主要是為了瞞範慧芳。

滿好說暫時不想讓家長知道,方璟既然答應了,就替她遮掩。

他隻是難免懷疑,她這樣肆無忌憚,真的瞞得住嗎?又能瞞得了幾天?

段佳悅最後說:既然這樣,那就祝福你們。

方璟回:謝謝。

成年人,尤其是理智的成年人,早已學會給對方台階,給自己體麵。

段佳悅不了解他,不過既然逃不開相親,不如挑個條件不錯,自己也挺喜歡的。

知道沒戲,犯不著糾纏。

方璟找到那個大學室友,問他學校裡的一些情況。對方尚未離校,一一回複。

他又問學校附近有沒有條件比較好的酒店。

室友問:你一個人,還挑三揀四?

一口方井:帶女朋友。

室友:咦惹,辦個事還要帶女朋友,不至於黏得這麼分不開吧。

室友:[分享位置]

室友:這個不錯,我帶我女朋友住過。

一口方井:好,謝了。

室友又問:是之前見到的那個可愛的妹妹吧?

一口方井:嗯。

應付完室友,滿好又發來消息。

兩條語音,每條時長足有四五十秒。

不用點開,也能猜到是什麼了。

滿好音色軟,認真唱歌挺好聽的,她喜歡哼,上課哼,寫作業哼,全是不由自主的,他倒從不嫌她吵。

但是指定讓她唱某首歌,她就驕傲地一抬下巴,說“我一首歌價值千金,你出不起”。

第一首,是Taylor Swift的《lover》。

說她沒用心是不可能的,顯然精心挑選過。

Have I known you twenty seconds or twenty years?

Can I go where you go?

Can we always be this close

Forever and ever?

And ah, take me out.

And take me home.

You\'re my, my, my, my

Lover.

……

方璟想起一句話: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

青梅竹馬的兩個人,不會沒有爭吵、冷戰,以及幼稚的“絕交”,但難能可貴的是,迄今沒有徹底鬨掰。

作為局外人的段佳悅,或許不能完全理解那句話的含義。

在對人生還沒有成熟看法,更不懂得何為愛情的年紀,他就認定,未來在他身邊的人,得是滿好。

哪怕她喜歡彆的男孩,也沒關係,他可以見到她,可以想辦法挽回她的心。

但正好,她喜歡的人是他,很幸運,不是嗎?

第二首,方璟沒聽過,聽了兩遍,仔細辨認歌詞。

原諒我不可自拔

可能不經意看你一眼

百米衝刺都會停下

隻恨科技不夠發達

逆著時光回去陪你從小長大

風裡還沒有細沙

地球還沒有老化

不切實際的想法

……

他手握拳,抵著唇低低地笑出聲。

這是抵債嗎?這分明是告白。

一口方井: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