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明白了這些,陳淅帶著研發人員去找老板,不跟老板把這些掰扯清楚,他就不會甘心。老板是技術出身,跟研發人員還是有共同話題的,一番交涉後,老板終於心不甘情不願地接受了這個事實。
然後他又問起公眾意見提得怎麼樣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反饋。陳淅無奈扶額,一開始就告訴他了,公眾意見提交上去後不會有任何反饋。無論審查員是否接受你的意見,都不會告訴你。
吳峰岱皺了皺眉,“那這錢不是白花了嗎?”
陳淅隻能再給他解釋一遍,公眾意見是你可以隨便提,采納不采納是審核員的事。無論是否采納,當事人和提交意見者都不會接到任何通知,隻能等對方的專利授權或者駁回。
“那這件專利現在是什麼狀態?”
“現在查到的還是公開,等待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一般發明專利審查周期長,對方這個才剛公開,估計還得再等上幾個月。”
吳峰岱有些不滿,“那有什麼辦法能催一下流程嗎?還有那個代理所,它拿咱們的專利給彆的公司,咱們就沒什麼辦法嗎?那公司還有咱們的離職人員,明顯就是沆瀣一氣,偷咱們的專利!”
陳淅默默吐槽,這種沒有實證的事,你說得再多也沒有用。不過在公眾意見中,他們確實提到了綠葉知產,畢竟兩件專利都是由綠葉知產提交的,塵飄飄的專利名稱叫“一種基於室內地圖與定位的清潔方法、裝置、設備及介質”,而競品公司的專利名稱叫“一種基於室內地圖定位的清潔方法及裝置”,一眼看過去格外相似,而且近兩年一直有員工去那家公司,所以老板格外糟心。
但專利不是靠名稱來確定保護範圍的,而是看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畢竟名字可以重複,彆的不說,就塵飄飄自己,就有很多叫“掃地機器人”的專利名稱。所以光憑專利名稱就判定對方侵權或者抄襲,是根本行不通的,還是要看具體的技術方案。
青泥知產的代理人對兩項專利進行了技術梳理,並且指明對方專利的其中一個發明人曾經在塵飄飄就職,對此技術方案有過接觸。而且兩件專利的代理機構都是綠葉知產,存在代理機構協助侵權的嫌疑,請專利局重點考慮。
公眾意見書把能想到的都寫了進去,並且提交了相關證據,若事情順利的話,對方被駁回的幾率還是挺大的。
但麵對老板,陳淅還是不能把話說得太滿,要給自己留點餘地,免得到時候錢也花了,人家專利也授權了,老板非得氣死不可。
將事情又詳細解釋了一遍,吳峰岱依舊不甘心,但他也改變不了什麼,隻能自己在那兒生悶氣。陳淅問他,剩下的2件專利還要不要繼續提公眾意見?
吳峰岱眼睛都沒抬,“提!不能便宜了他們!”
過了一會兒,陳淅都回到自己工位了,吳峰岱給她發消息,“算了,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