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淅出言提醒,“你發布的時候注意版權,最好先去做著作權登記,然後再發布,不然到時候被人抄襲了容易說不清楚。”
這種事曲綿綿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因此很有經驗,“放心吧,源文件還在我電腦裡呢,各個版本也都做了備份。要哪天真出了紛爭,不還有你這個做知識產權的嗎?有專業人士在,我才不擔心呢!”
你最好彆出紛爭,陳淅心想,知識產權糾紛有時候比一般的民事糾紛還費勁,她可不想因此和人網上對線,罵人她可不在行,最多就是提供法律支持。
“還有啊,在同事麵前,可千萬彆暴露自己的id,萬一哪天和公司有勞動糾紛了,你這些畫的歸屬,就很難界定了。”
畢竟是勞動合同期間完成的,和本職工作沾邊的創作,公司要是和你死磕,非說是職務作品,你到哪兒說理去?
常見的職務作品有兩種,一種是根據公司任務創作出的作品,著作權歸創作者所有,公司有優先使用權。並且作品完成兩年內,作者不得擅自許可第三人,獲得的報酬也要與公司按約定分配。另一種則是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出的作品,如使用公司的收費製圖軟件或者公司購買的素材完成的設計圖,作者僅有署名權和獲得公司獎勵的權利,至於其他權利,則屬於公司。
但在實際生活中,第一種一般默認歸屬於公司,員工隻是完成者,有時候連名字都不會署。第二種則視情況而定,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可能是員工私活兒,與本職工作不相關的,那就是摸魚,隻要不被發現,權利就默認歸屬於員工自己。這其中最容易出糾紛的,就是員工私活兒,因為雙方都認為權利屬於自己。
像曲綿綿這樣的設計師,如果她畫的人設圖火了,有利可圖,並且被公司發現,那其中可掰扯的地方就多了。比如說誣蔑她使用了公司的電腦和付費軟件、這幅圖是公司發布的任務、圖稿是領導的創意等。隻要牽扯到利益,什麼匪夷所思的借口都會出現,
略微在群裡解釋了一下職務作品的含義,陳淅總結道:“就像你在外麵偷偷乾副業,千萬不能被同事和老板發現一樣,你的愛好若能賺錢,也千萬彆被他們發現,否則就是無儘的麻煩。這年頭,誰知道你對麵的是人是鬼,會不會害你,所以還是小心為妙。”
曲綿綿經曆過這種網絡背刺,因此明白她說的有道理,“自從去年被人追著罵後,我就想明白了,所以沒敢跟同事們爆id。萬一有人搞我,捅到公司裡去,這班也就上到頭了。”
崔冷月是資深網民,最不怕的就是網上罵戰,“下次再有人挑事兒,姐姐還幫你罵回去,放心!”
燕陽可是知道崔冷月的嘴有多毒,之前追明星的時候那一場場粉黑大戰,直接屠了她這個圈外人的微博首頁,點進關注裡全是她的轉發,根本看不到其他人的微博。“提個建議,下次你們再微博掐架的時候,千萬記得屏蔽我,我的首頁全被你們汙染了。”
陳淅也深有同感,在下麵打了個“+1”。
眼看著吳頌和戚湘也默默點了“+1”,崔冷月氣笑了,“你們可是我親姐妹啊!我上陣殺敵,你們怎麼能拖我後腿呢?”
陳淅提議,“要不,你開個小號?”
崔冷月無奈,“行吧行吧,服了你們了,還是老六好呀!沒有跟你們一起拆台。”
就在這時,曲綿綿的“+1”突兀地冒出來,打了崔冷月一個措手不及。
燕陽發了個“大笑”的表情包,“看看,看看,犯眾怒了吧?如今連綿綿也不幫你了!”
曲綿綿趕緊甩了個“抱頭鼠竄”的表情包,“老三我錯了!求輕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