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檢索到的“辰寶”商標在第7類已經注冊了5年,正適合提交“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申請,簡稱“撤三”申請。根據商標權人,代理機構做了一個簡單的分析,對方主要經營兒童玩具,在第5類醫療用品、第7類機械設備、第10類醫療器械、第12類運輸工具、第16類辦公用品、第18類皮革皮具、第20類家具用品、第21類廚房用具和第28類遊戲器具上均有注冊。
陳淅真是服了,要不是第25類服裝鞋帽已經被另一家做兒童服裝的“塵寶”搶先注冊,恐怕也會被這家看上。商標布局的原則是在經濟支持的情況下廣撒網,不少有錢的企業甚至會全類彆注冊,主打一個有錢任性。至於像塵飄飄這樣預算有限的公司,就隻能選擇最契合自己商品的,至於其他類彆,就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吧,畢竟注冊了不使用,會被人提起撤三的。
如今這家“辰寶”的產品根本跟機械設備無關,第28類就能覆蓋,畢竟這一大類主要麵向玩具和體育器材。基於這些,代理機構給出了分析,提起撤三的成功率很高,如果塵飄飄重視這件商標,可以試一試。
將情況彙總給吳峰岱,陳淅也說了自己的看法,既然產品已經官宣出去了,也馬上會上市,就隻能拚死一搏了。吳峰岱采納了她的建議,讓她放手去乾,他還挺喜歡“塵寶”這個名字的,並不想輕易換掉。
於是陳淅開始走合同,準備商標申請材料,一方麵是申請其他類彆的商標,一方麵是讓代理機構以它們自己的名義提出撤三申請。畢竟塵飄飄跟這家“辰寶”也沒業務衝突,沒必要搞得劍拔弩張,暴露自己。另外對方看到撤三的申請人是代理機構,也不會刻意為難,畢竟這是商標行業的常規操作,大家都懂。
在提交了撤三申請後,為了避免對方再次申請注冊,塵飄飄迅速在第7類提交了“塵寶”的商標注冊申請,為的就是搶占一個先到先得的位置。萬一對方收到撤三通知後重新提交,那不管先前的商標能不能被撤銷,塵飄飄都會失去時間優勢,所以打的就是時間戰。
而在撤三申請和“塵寶”商標注冊申請都受理後,對方果然在2個月後重新提交了一件“辰寶”在第7類的新申請。因為審查流程的原因,塵飄飄的“塵寶”在第7類被駁回,因為跟對方的原有商標近似,而此時,對方的原商標撤三流程並未結束,因此屬於有效商標。
為爭取時間,塵飄飄提交了複審申請,無論如何,都要撐到對方的商標撤銷後,否則這撤三就白提了。畢竟後麵還有對方新申請的一件,這要是退讓了,豈不是白白搶占了時間點?到時候對方的新申請注冊成功,塵飄飄連撤三都提不了。隻要塵飄飄的商標流程不結束,後麵的都得靠邊站,所以必須挺住。
隻過了半個月,對方的商標就被宣告撤銷。但這不算完,你可以提複審,人家自然也可以,所以對方也提交了複審申請,為的就是拖塵飄飄的時間,直到把流程拖結束。
有時候為了拖流程,大家還會專門選擇在規定期限的最後一兩天提交複審申請,為的就是儘可能給自己爭取時間,拖死對方。在這種時候,誰的流程快,誰就會更著急,商標之戰,向來都是陽謀。
值得慶幸的是,一個月後對方新申請的“辰寶”也被駁回了,畢竟前麵還有它原本的一件,和塵飄飄的一件在那兒擋著,想要申請成功,並不容易。
又過了半年,塵飄飄的複審被駁回,原因依舊是對方的商標還未撤銷,仍舊形成了近似商標。隻有對方的商標完全喪失權利,塵飄飄才能夠獲得注冊。儘管對方的商標已經被下了撤銷通知,可對方提出了複審,這件商標的命運也就依舊未定,所以也依舊是阻礙。
這時候,塵飄飄想要繼續拖流程就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訴訟。期間代理機構還提交了對對方商標撤銷複審的質證,進一步將對方釘死,無論如何,也得把對方的商標撤銷。到了訴訟這一步,陳淅就不敢自作主張了,畢竟被告可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這是行政訴訟。
經過跟代理機構反複溝通,陳淅明白,行政訴訟其實是商標拖流程的常規手段,但對於其他人來說,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那就是大事,她必須跟吳峰岱好好解釋。
於是打完腹稿後陳淅就去了老板辦公室,將所有利弊一一講清楚,並且她不能保證,提起訴訟後商標就一定能注冊下來。畢竟塵飄飄可以拖流程,對方也可以拖流程,等到“辰寶”的撤銷複審被駁回後,對方也能提起訴訟,所以總會比它們的流程活得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