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妖們表示諒解,隻小思委屈道:“相思豆王絕對有用的,數百年間有幾十個女妖找我來討種子呢,我都隻給她們隻能用一次的普通種子……”
朝曦笑道:“嗯,我相信你。應該是我年紀尚小,不懂男女之情,跟你的種子沒關係。”
“就是就是。”小檀接口。
“謝謝大家送我的禮物,我這就要離開了,去你們說的那片藤蘿海,大家保重。”朝曦跟樹妖們告彆。
“你也保重,有空要回來看我們啊!”樹妖們依依不舍。
“嗯,等我找到扶桑神木還要回神界的,到時候一定來看你們。”
朝曦坐在決雲背上,決雲飛出去老遠了,她低頭看去,還看到樹妖們在那片草坡上朝她揮著樹枝。
“樹妖真好,我喜歡樹妖。”她道。
“哼!”
朝曦低頭看看大白隼,問:“你還真生氣啊?”
“當然,你能不能把那個破手鏈扔了?”決雲道。
朝曦看著手腕上的手鏈,嫩綠的藤蔓點綴著九顆白玉般的相思豆王,說不出的素雅漂亮。
“挺好看的,我想留著。”她道。
出了黑山穀之後,決雲一路照顧她,千難萬險地背著她翻越天屏山,始終對她不離不棄,性格樂觀又開朗,她不止一次地想過,雖然哥哥說要彼此最喜歡才適合結為伴侶,但是決雲很好,雖然不是最喜歡,但和他結為伴侶似乎也不錯。
可若小思說的是真的,那她對決雲竟然沒有半點男女之情。就算不是最喜歡,至少也得是喜歡的才行吧,一點男女之情都沒有的話,還適合結成伴侶嗎?
決雲不吭聲。
朝曦沉默一陣,問他:“決雲,如果小思說的是真的,等我長大後,和你在一起時,這串手鏈還是不會變紅,你是不是就不理我了?”
“不會,”決雲答得很快,“我們的感情,不是一串破手鏈能左右的。你愛戴就戴著吧,我就不信,有我在身邊,你會喜歡上彆的雄鳥!”
“因為你會用你鋼刃一樣的喙啄死他,用你鐵鉤一樣的爪子抓死他,一翅膀扇死他,把他抓到山崖上扔下來摔死他,把他抓到海上扔下去淹死他嗎?”
“那是自然!”
“可萬一你打不過他呢?”
“那是不可能的!”
“可能,你看就在幾日前你連靈力外放都不會呢。”
“喂,能不能不揭短?我不要麵子嗎?”
“哈哈哈哈哈!”
……
兩三千裡距離,若決雲全速飛行日夜不休,一天多就能到。但自來了妖界,遇到小鬆小檀那些樹妖後,決雲能感覺到朝曦明顯變得開朗快樂起來,再加上妖界的秋天山川明麗風景如畫,他就不急著趕路,帶著朝曦一路飛一路欣賞美景。
途中也曾遇到一些不識好歹的妖怪,要麼追不上決雲的速度,要麼被朝曦的火嚇退,有驚無險。
傍晚,朝曦俯瞰草原,看到一株沐浴在夕陽下的掉光了葉子的樹,長得很像黑山穀裡的那棵,就對決雲說在那棵枯樹上過夜。
兩鳥吃過李子,化作原形站在樹枝上。
藤妖做的手鏈很好,能自動變幻鬆緊,朝曦化作烏鴉的時候它就收緊了在它的小爪子上纏成三四圈。
微風吹拂著廣袤的草原,金黃細長的葉片在夕陽下像海浪一樣翻湧,不知何處飛來輕絮一樣的葦花,小精靈般輕盈地從兩鳥麵前飛過,好看極了。
“決雲,你說,要是我在尋找扶桑神木的同時,也尋找將來族烏們的定居之地,會不會顯得太樂觀了?”朝曦忽然問道。
決雲扭頭看她:“你的意思,是要帶族烏們離開神界嗎?”
朝曦道:“這事當然我說了不算,但是我想著,神族,神獸族,神鳥族都那麼厲害,而我的族烏們在黑山穀關了那麼多年,日日與玄戒石在一起,靈力低微,身體都很虛弱,如果不離開神界,就算出了黑山穀,也逃脫不了被壓迫的命運。若是在妖界或是凡人界能找到一處棲息之地,讓族烏們安安靜靜地休養生息,應該比留在神界好。”
決雲想了想,嚴肅道:“我覺得你說得有道理,神鳥族有鳳族和金雕族這種認為是鳥就該受他們管的貨色在,是平靜不了的,還不如離開神界。反正你們金烏一族也不是好鬥的種族,在哪兒都能與原住民和平相處。那我們就一邊找扶桑神木,一邊為你的族烏們找個宜居之地吧。”
朝曦高興點頭:“嗯!”
夕陽落到山後麵不久,月亮就升了上來。清輝遍野,四周安靜,兩鳥漸漸陷入沉眠。
夜風拂過,帶來一股腥臭氣息,兩鳥陡然驚醒,還未反應過來發生了何事,就本能地炸了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