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爾克到達倫敦的時候夜已經深了,他現在正在尋找旅店,明天他應該去找一份工作,他想要繼續當一名文學老師。
正在洛爾克思考的時候,他不知不覺的來到了一個旅店的門前,他直接走了進去。
櫃台裡的男人問洛爾克:“需要什麼?”
洛爾克對男人說:“麵包、牛奶和一間過夜的房間。”
“住幾晚?”
洛爾克思索一會後答道:“三晚。”
“2先令。”
洛爾克走到櫃台前,從衣服中找出了2先令給男人。
男人給了洛爾克一把鑰匙,告訴他:“樓上201號房間。先生,你先坐,我去拿吃的。”
說完男人便離開了櫃台,洛爾克也找了一張桌子坐下來,還沒坐一會,從樓上下來的一個醉熏熏的男人撲在了他的麵前。
另一個男人從樓上下來,還喊道:“爾克,你彆發酒瘋了,行嗎?”
洛爾克眼前的男人沒有說話,而是繼續地趴在桌子上。
從樓上下來的清醒男人過來將喝醉的男人拉起來,但他看見洛爾克先是愣了一下,後又激動地說:“洛爾克。”
這次是洛爾克愣住了,男人又說:“洛爾克·帕傑,是我,萬爾·伊恩。”
洛爾克恍然大悟,張開嘴笑了笑,說:“原來是你啊,自從你來到倫敦後,我就沒有見到過你了。”
萬爾坐在了喝醉的男人身旁,他問:“你來倫敦是有什麼事嗎?”
“我離開了。”
萬爾難以置信的反問洛爾克:“什麼?你離開了?”
洛爾克點了點頭。
“奈勒·帕傑知道嗎?”
“不知道。”
“那帕傑先生和帕傑太太呢?”
“他們也不知道。”
“那工作呢?”
“那邊的工作已經辭去了,我打算在這裡重找一份文學老師的工作。”
“房子呢?”
“還沒找好。”
櫃台的男人這時將牛奶和麵包擺在了洛爾克麵前。
“洛爾克,你瘋了!你現在手中還有多少錢?”
洛爾克不敢看萬爾,隻是低著頭默默說:“100英鎊27先令100便士,剛才已經用了2先令。”
“上帝啊!你是怎麼想的?”
“萬爾,你是明白的,那裡不是我能生活的。”
萬爾盯著麵前人的雙眼問:“因為你的身份?”
萬爾知道洛爾克喜歡男人,他們從五六歲的時候就開始玩耍了,萬爾離開的那年是十年前,那時洛爾克便發現自己喜歡男人,之後寫信告訴了萬爾。
萬爾並不介意自己的朋友喜歡男人,他一直都理解洛爾克,可是這一次他並不理解洛爾克,他為什麼要離開。
“可是,在倫敦會更危險。”
“我可以不結婚,不交友。”
萬爾沒有繼續往下說此事,而是說:“你為什麼不嘗試寫作呢?”
“寫作?我從來都沒有想過。”
“所以試試吧。”
“可我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我需要足夠的錢在倫敦買座房子。”
“你為什麼不先與彆人合租呢?”
“合租?”
“我有一位朋友在找人合租,明天我們可以去找他。”
洛爾克醒來時天剛亮,他手中拿了頂棕色帽子下樓去吃早飯,他要的早飯與昨夜的晚飯一樣。
洛爾克在吃完早飯準備出旅店的時候想起了一件事情,他問櫃台中的男人:“這裡有什麼學校在找老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