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和朋友的日常》(2 / 2)

開玩笑,這些題材的文她從不看二十萬字以下,傻子都知道沒辦法隨時跑路吧!

鼠標“哢噠哢噠”,程雲珂煩躁地將每個標簽下列都點開了遍,死活想不出解決辦法,隻得苦大仇深地盯著最前麵的“小說”兩個字,思索怎麼辦才好。

好像任何類型的小說寫之前都需要準備工作……就不能不寫小說嗎?

……不寫小說?

仿佛被鐵錘重敲腦袋,程雲珂精神一震。

對哦!係統隻說“作者”,又沒說必須是“小說作者”!寫個作業都有“作者署名”不是嗎?

隻要她確定那些文字都出於自己,就算寫一日三餐吃了什麼,那也是一本合法合規的正當“原創作品”!

眼眸笑眯,貝齒微露,她立刻將體裁分類的“小說”改為“隨筆”。

由於“職業讀者”是她的馬甲,即虛構出的另一身份,而她自覺不是那種能憑空再構建出虛假身份的虛假日常還不被發現邏輯bug的高智商人士,便將這本隨筆的主角定為了她的“朋友”。

即“程雲珂”。

既然是隨筆記錄,又是朋友在娛樂圈的那些事,沒辦法日更應該很正常吧?再偶爾混更一下她作為讀者時的bb,就當寫日記了。

至於會不會因為不小心寫了不該寫的,然後被資.本封殺、全民追罵啥的……程雲珂隻能說“罵多了無所謂”,又不會少塊肉或扣工資,被封殺後可以在家鹹魚躺追文更是求之不得的快樂養老生活。

仔細在腦中邏輯回環了遍,確定沒有什麼自己不能接受的後果,程雲珂便快速敲擊鍵盤,定下了自己的“出道作品”和“救命書”。

《我和朋友的日常》

文案:

我,一個普普通通的鹹魚讀者。

朋友,一個鬨鬨騰騰的娛樂圈明星。

是些生活裡的二三事,各位隨緣看就好,不喜可撤,望鍵盤下留情。

截止到現在,程雲珂也不過穿書堪堪24小時左右,確實沒什麼能寫的。思來想去,第一章她便寫的之前在微博推文的事。

第一章:

昨天朋友又雙叒叕被罵了。其實一開始她並沒有放在心上,很專注和我一起逛綠江看小說。畢竟合作嘛,拿錢辦事很正常,卻沒想臨了居然被合作方坑了把……雖然結果那人似乎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而起因竟是我和朋友說過後,朋友幫路人作者發的推文博?嗐,人還是不要乾虧心事,否則老天都看不過眼,給你來個因果報應。ps珍珠奶茶果然還是去冰的更好喝,明顯有嚼勁

當然這隻是簡略概括版,好歹是“粉絲7000多”的“讀者圈頂流”,第一次發文,她多少肯定端著點,實際發表的內容還是有一千字的。

發完文章後,她把馮越下午幫自己拍的照片點開,連字都沒p,直接生成鏈接作為這本隨筆的封麵,而後再次去論壇發帖。

【自薦:《我和朋友的日常》by職業讀者,求誇封麵,感謝!】

0L:是隨筆!會給誇封麵的評論發綠江幣紅包qwq

昨日才上過熱搜,還是網文圈小透明和娛樂圈國民黑的“神奇聯動”,作為其中關鍵人物的“職業讀者”在綠江一眾作者心中印象正深著,突然看到個帖子寫著這個昵稱,好奇心瞬起。

“職業讀者”這是從讀者轉作者了?

沒有作者天生就是作者,大家都是讀者過來的,這種身份轉變並不稀奇。隻是他們沒想到,她寫的不僅是自薦帖裡從未出現過的“隨筆”體裁,甚至主樓一個字都沒提正文,隻求誇封麵,登時一頭霧水。

封麵?這有什麼好誇的?好不好看不都是美工的成果嗎?

還是說和明星做朋友的人就是這麼有錢,寫隨筆都斥巨資約了個絕美人設封?

納悶地搜索“職業讀者”這個筆名,點開文後他們直奔封麵,立馬“臥槽”出聲。

那是張真人照。

女孩隨意綰了個丸子頭,撐著臉頰的手修長白皙,落在手機上的眼眸彎出愉悅的弧度,顯然很喜歡正在看的內容。陽光輕吻她精致側顏,似昭昭星野於夜幕躍舞。

不可否認,這張圖拍得非常好,無論人還是氛圍都很絕,讓人看著就心情舒適,隨便操作一下就能讓照片裡的女孩分分鐘爆紅出道。

但他們怎麼越看越覺得這張圖上的人像程雲珂???

想到“職業讀者”突然在作者圈出名的原因以及昨天的熱搜,再看那被起作《我和朋友的日常》的書名,他們終於意識到什麼,登時瞳孔震顫。

她該不會真在這本文裡把程雲珂的日常,也就是娛樂圈那些事,給寫出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