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口紅(2 / 2)

恃靚行凶 休屠城 4973 字 7個月前

林霜還是覺得他穿黑色Polo衫比較耐看。

白襯衫製服感太強,配上男人的體型,難免有點故意炫耀的腔調。

周正臉色平靜,拎著奶茶回到了辦公室,收拾教案出學校,從奶茶店路過,那輛百萬寶馬已經不見,林霜不在店裡,隻有店員守在店裡。

Polo衫先生帶來的是在花店隨手買的紅玫瑰,林霜抱著花道謝:“以前我不喜歡玫瑰,總覺得玫瑰花庸俗,但現在收到花,心裡竟覺得很高興,不知道是我庸俗了,還是花變漂亮了。”

“大概是你讀懂了玫瑰?”

“也不是。”林霜歎口氣,認真回想,“大概以前見多了家裡插瓶的、那種臟兮兮的撒著金粉的假花。對了,還有手機裡的那種鄉土表情包,你記不記得,屏幕上跳出一片摳邊的玫瑰花,綴著一圈閃閃發光的邊界,同時還伴隨著彩體的大字,家人朋友們,早上好。”

林霜聳聳肩膀:“現在這種假花和表情包都絕跡了,視線裡的玫瑰花都乾淨漂亮了。”

男人笑得前仰後伏。

林霜回家換了一身衣服,黑色連衣裙,蓬鬆的裙擺下露出纖細光潔的一雙腿,踩著雙黑色緞麵高跟鞋,和Polo衫先生的裝束極登對。

時間不早,林霜帶他去了一家本地特色菜館吃晚飯。她當主,他當賓,兩人一邊吃喝,林霜一邊講解當地的風俗飲食。

Polo衫先生賞心悅目看著,難得這十八線小城市也能遇見這樣的美色,一顰一笑嫵媚動人,言語有趣又靈透。

“您這回來北泉出差的麼?”

“隻是路過。”他隻是出差路過本省,繞道至北泉多留一日。

“上次走的時候,記得說要請你吃飯。”

“我以為隻是客氣說辭,原來是一諾千金。”林霜甜甜一笑。

這一頓飯吃得賓主皆歡。

餐館毗鄰商場,Polo衫先生提議逛一逛:“來得匆忙,也沒有給你帶禮物。”

言下之意很明白,讓林霜隨便挑隨便選,他買單。

林霜麵色帶喜色,欣然應諾,在一處化妝品櫃台駐足,指尖觸觸自己的唇珠,含笑:“忘帶口紅出門,剛剛吃飯把口紅都吃掉了。”

她很快挑了一支口紅,背身對他,低頭看化妝鏡,唇峰沾了顏色,一點點覆蓋本來的唇色,而後抿抿唇,回頭問他,淡淡的笑容:“好看嗎?”

櫃台的燈極亮,她的眉眼顏色很濃,眼珠清澈,睫毛尖上有星光在跳動,圓潤鼻尖是淡緋色,往下是飽滿又豔麗的唇。

這漂亮的唇輕輕抿了抿,唇角勾起俏皮的弧度,露出臉頰一顆米粒大小的笑渦。

遊戲人間的Polo衫先生,心漏了一拍。

口紅不貴,平價品牌,商場的刷卡機有點澀,絲毫不能發揮刷卡時淋漓儘致的狀態。

兩人出了商場,商場外是跳廣場舞的阿姨爺叔,周邊圍觀的群眾不少,兩人從人群中穿過,Polo先生適時握住林霜的手。

她的手指長而軟,指甲上的水鑽光滑,此時乖乖呆在男人的掌心裡。

Polo衫先生捏著柔軟滑膩的手,禁不住捏了捏,換了個握姿,變成了十指交纏。

停車場的路不太平整,林霜穿著八厘米的細跟高跟鞋,走得小心翼翼,腳下突然一滯,她身形微晃,Polo先生的手下滑,適時握住她的腰。

她的鞋跟卡在花磚縫隙裡,整個人半歪在他懷中,還不忘道謝:“幸虧你扶著我。”

“小心。”男人低頭看著懷中人。

停車場燈光微暗,氣氛剛剛好,角度也剛剛好,Polo衫先生探身吻人,林霜往旁微側,他的吻堪堪擦過她嬌嫩的臉頰。

林霜扶著他的肩膀,發出輕笑。

“不可以嗎?”男人聲音低醇,指尖撫在她臉頰。

她噙著豔麗的笑:“我塗的是唇釉,很容易弄花臉。”

林霜指尖摩挲他的襯衫,眯起眼:“而且這種襯衫的麵料隻能乾洗,粘上口紅印很難去除。”

Polo衫先生第一次吐出酸不溜秋的文藝腔:“也許襯衫也喜歡口紅的顏色。”

她樂不可支,彎腰去拔自己的鞋,笑說:“你可以投稿當文藝詩人。”

高跟鞋的鞋跟歪了,原本兩人打算去酒吧坐坐,林霜隻能說抱歉,打算自己回家。

“或許我可以去商場給你買雙新的高跟鞋。”

林霜婉拒:“有一種說法,男人送女人鞋,意味著分離和送彆。”她目光動人,“我不喜歡你送我鞋子。”

“你明天一早就要走,也該早點回酒店好好休息才是。”

她執意要回去,Polo衫先生失望之情溢於言表,勉強保持著紳士風度:“好吧。”

當天晚上,林霜的名字從“林小姐”改成了“霜霜”。

第二天上午,Polo衫先生來奶茶店跟林霜道彆。

林霜俯在車窗和他細聲話彆,Polo衫先生情意綿綿:“下次再見。”

“再會。”她語調溫柔,“謝謝你今天的白玫瑰。”

男人眼裡閃著戀戀不舍的光,林霜意會,微微低了低頭,給予一點甜頭。

他啄了啄林霜的唇。

林霜退後一步,嫋嫋婷婷站著,麵帶微笑,看著車子發動遠去。

她視線往回撤,正見馬路對麵綠樹蔚然成蔭,樹下站著個年輕男人,默默注視著她。

“嗨,周老師。”

周正提著個印刷廠的袋子走向她,語氣溫和,甚至帶著點稀薄的笑意,望著車子消失的方向:“是你男朋友?”

林霜微笑不說話。

她目光落在袋子上:“周老師拿的是什麼?”

“這個........你上次說要高考試卷,我重新整理了下,給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