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其實並不複雜,警局無法及時處理的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足夠明確的情報,而這是羅賓最不會欠缺的。
戴著多米諾麵具的羅賓鳥在哥譚的上空劃過,提摩西·德雷克——常常被稱之為提姆的第三代羅賓的腦海之中分析著自己剛才得到的信息。
夜晚寒冷的風吹過臉頰,撩起頭發,腕部射出的鉤爪帶動著他全身的移動。羅賓卻在半路之中轉換了方向,因為他看到了小巷角落發生的搶劫案。
那是一個穿著職業西裝裙的精英女士,她的麵前圍了幾個小混混,被包圍的女士的手掌握成拳頭,雖然強裝著冷靜,但是任誰都可以在昏暗的燈光下看到她臉上的慌亂。
就在羅賓的腿踢即將落在領頭的混混臉上時,警笛聲卻從遠處突然響起,羅賓停下了動作,距離這裡越來越近,原本已經要下手的小混混呸了一口唾沫,惡狠狠看了眼那位女士:“算你好運!”
說著,他們就離開了這個位置。
然而停下腳步的羅賓眼中帶起了一點警惕——因為這裡根本不是警察巡邏的位置。
說不定這是個騙局,比如先用壞人找這位女士的麻煩,之後出現的警察隻會得到這位女士的信任,結果警察其實是偽裝的、和前者是一夥的——什麼的。
對於哥譚人來說這個方式或許有些麻煩,但是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了蝙蝠的關注。哥譚的小混混總是有這樣的小想法。
不過在暗處看到了趕過來的那個人時,羅賓眼中的警惕就消失了一半,因為他看到了來人的臉,他剛好認識對方——單方麵。雖然沒有穿著那套警服,趕過來的那個黑發青年的確是一名在職警察沒錯。
普利斯·沃爾夫,這個名字在羅賓腦海之中劃過。說真的,這個名字給人的感覺就像是迪克喜歡的諧音玩笑一樣。
“晚上好,女士。”羅賓聽到普利斯開口說道:“這一塊區域夜晚總是不安全的,需要幫助嗎?”
那位女士皺眉小聲抱怨道:“這裡有哪裡是安全的?”
顯然,她並沒有對沒穿警服也沒有證明自己身份的普利斯放鬆警惕,甚至很懷疑剛才聽到的警笛聲是怎麼回事。
羅賓看到普利斯笑了笑,拿出手機擺了擺,並沒有靠近,隻是站在人和人交流的安全範圍外,解釋道:“隻是一個音頻,不過還挺有用的,不是嗎?”
警笛的聲音再度響起,從遠到近。近距離聽倒是很容易聽出距離的問題,但是剛才的情況足夠騙過小混混了。
在這個操作,足夠羅賓分析出普利斯·沃爾夫這個人的性格形象。是個非常理智且體貼細心的人——理智在於,不是人人都擁有超級英雄的體質,一個小警察想要對付三個身強體壯的混混並不是明智之舉。體貼則表現在到現在為止,普利斯也沒有靠近那位警惕的女士的防禦範圍。
同樣讓羅賓還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普利斯不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以及為什麼這麼晚會出現在這個不是警察夜班巡邏的位置。
羅賓看著黑發藍眼的警察和剛才才受到威脅的女士又聊了幾句,然後讓這位女士儘快回家之後,重新拿起手機,他並沒有接通電話,而是直接放在耳邊開口道:“已經解決了……嗯,我知道,我會保持警惕的。”
看他的動作,也就是說,從剛才起,電話就一直是連接著沒有斷的。
而在沒有竊聽設備的情況下,羅賓現在的位置不足以聽到手機對麵的回答,但是看著普利斯的表情,電話對麵應該是非常重要的人。
發現自己下意識使用了對待犯人的目光去分析這個警察,羅賓在心裡搖搖頭,正打算離開時,卻聽到了那個警察又開口道:“嗯,我覺得是有可能……雖然可能性不大。但是刻意使用‘狼’的形象,還是太讓人懷疑了。”
“我會小心的,你早點睡。”普利斯放緩了聲音。
這段對話並不奇怪,但是“狼”這個單詞,頓時吸引了羅賓的注意。
就在半個小時之前,他黑入哥譚警局之中找到的信息表明,這次凶殺案的犯人,就是在模擬狼造成的傷口。
但是根據照片,那些傷口隻是“模擬”,而不是哥譚又出現了什麼新的“殺人狼”之類的罪犯。犯人終究還是一個人類,還是一個力量算不上多強大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