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諾言(04) (2 / 2)

我愛的人 明開夜合 2203 字 7個月前

許棠換了鞋飛奔而出,周險已從窗戶後麵繞了過來,站在前方的拐角處等著她。許棠毫不猶豫衝過去將他一把抱住,周險被她撞得退後一步,立即站穩環住她,他大掌按著許棠的後腦勺,笑說:“許海棠,我想起來你還得為我做一件事。”

許棠不說話,抬頭看他一眼,將他嘴裡叼的煙奪下來,踮腳去吻。

周險愣了一下,兩手放在她腰後,倏地用力,將她抱得更緊,攫住她的唇重重碾壓。懷中之人身體嬌小,仿佛一用力就要生生給抱沒了。

兩人站著親了一會兒,周險將她的手掌一把攥住,“我過去收東西,你陪我一會兒。”

重回到一片狼藉的臥室,周險將倒在地上的家具一件一件扶起來。

許棠跟在周險後麵幫忙,時不時拿眼去看,看他如峰的鼻梁,看他眉骨上的瘀傷,看他仍然未愈的傷腿。

周險拉開抽屜,一陣灰塵揚起,他往裡看了看,裡麵僅僅隻有一麵鏡子。綠色的塑料心型邊框,鏡子背後是一張已經褪色的明星畫報。他拿手指在鏡麵上抹了一道,忽開口問:“許海棠,你知不知道我是什麼人?”

許棠朝著那鏡子看了一眼,“陳守河的兒子。”

“聽過那些傳聞?”

許棠點了點頭。

周險又掏了隻煙點燃,緩緩抽了一口,“你信嗎?”

“我……不怎麼信。”

周險笑了一聲,伸手揉了揉她的腦袋,“真蠢。”

“我媽確實是在當招待所的服務員時跟陳守河認識的。”周險將煙夾在指間,在繚繞升起的薄煙中緩聲開口。

衣錦還鄉的陳守河唯一的遺憾就是自己的婚姻,當時為了往上爬,不得不娶一個顯貴卻不愛的女人。在渡河鎮的招待所裡,他對那個迎春花一樣嬌嫩的姑娘一見鐘情,罔顧自己已有家室,百般誘哄。姑娘不答應,他便使了一些手段,讓姑娘重病的父親無處投醫。

姑娘迫於無奈,不得不從。陳守河很喜歡她柔和乖順的性子,有意金屋藏嬌,卻最終被家裡的正室發現。陳守河便編排說是姑娘主動勾引她,成功將自己摘了出去。後來姑娘誕下一子,陳守河背著家裡正室讓人給姑娘送了一筆錢,但這筆錢被送錢之人私吞大半,到了姑娘母子手裡之時,隻剩少得可憐的一個零頭。

陳守河自認為做了妥善安置,便從一時的愧疚中走了出去。而姑娘卻帶著自己的非婚生子,過得艱苦潦倒。

她的樣貌在閉塞的渡河鎮裡數一數二,卻因被人壞了名聲,再無人敢娶。有些人覬覦美色,屢次上門調戲,她橫眉冷目拒之門外,這些人吃了閉門羹,自然不好意思灰溜溜回去,便編排了一些下流言辭,惡意詆毀。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久而久之,受害者卻漸漸被流言塑造成了娼婦浪貨,成為幸災樂禍的眾人調笑的談資。

周險說完,將手裡的煙掐了,見許棠神色默默,伸手在她頭上輕輕一拍,“走,跟我上樓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