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至坤劉茂」向你推薦了「許淮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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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許淮頌一時還真不知道從哪講起,半天吐出四個字:“有點複雜。”

“這世上還有比前任更複雜的人際關係?”

“債務人和債權人不複雜嗎?”

劉茂瞪大眼,一想,還真像那麼回事。

做律師這行,與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久了,觀察力也日漸敏銳。就今天這個狀況來看,他能夠肯定,阮喻和許淮頌彼此相識。

他原本想,能把一次“重逢”搞得那麼僵的,隻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可被這話一提醒,才發現自己的想法太過狹隘。

劉茂恍然大悟,結巴了下說:“她……她欠你錢啊?”

怪不得阮喻戰戰兢兢,裝不認識許淮頌。而許淮頌呢,也硬是拗出張撲克臉來。

見他當真,許淮頌笑了聲:“沒有。”

“……”劉茂有點想犯法。

“找地方吃飯吧。”見他還要問,許淮頌及時截斷了話頭。

他隻得踩油門,邊打方向盤邊回想昨天。

昨天許淮頌打電話來,托他調個關係,在蘇杭一帶查一個人的基本信息和聯係方式。他問急不急,因為手頭剛接了個著作權與名譽權糾紛案,趕著做網絡證據保全。

許淮頌說“急”,但說完卻沒了下文,想到什麼似的,改問這樁案子的委托人是誰。

他是至坤的合夥人,有權了解事務所接手的案件,劉茂一五一十說明白,結果就被匆匆掛了電話。

再得到許淮頌的消息是淩晨,他語不驚人死不休,說自己在浦東國際機場。

這麼前後一聯係,劉茂徹頭徹尾懂了:許淮頌口中要查的人就是阮喻。

哪有什麼意料之外的重逢?他就是為她回的國。

隻不過千裡迢迢趕來,換來人家一句“不認識”而已。

哪個男人還不要點麵子,劉茂也就沒打破砂鍋問到底,說:“吃什麼,西餐?”

“太慢了。簡單點吧,趕飛機。”

“飛舊金山?”他詫異。

許淮頌點點頭。

敢情連找酒店也是扯謊。

“你這不剛來嗎,怎麼就急著走?”

“距離我委托人的庭審隻剩不到二十四個小時,你說我急不急?”

劉茂瞠目:“你瘋了啊?”

花十幾個小時趕回國,匆匆見一麵,又花十幾個小時回去辯護?

許淮頌調低座椅躺下來,疲憊地闔上眼:“可能是吧。”說完又笑著歎口氣,“換誰誰不瘋。”

*

沈明櫻的公寓裡,阮喻蜷在沙發上,腦袋埋進抱枕:“真是要瘋了……”

聽她從頭講到尾,沈明櫻笑出眼淚:“是誰當初信誓旦旦,說不會被認出來的?”

“我哪知道真能鬨到本尊那兒去?”她抓著頭發爬起來,“太玄幻了,小說都不敢這麼寫,我不是在做夢吧?”

“你知道自己現在像哪時候的樣子嗎?”

她有氣無力咕噥:“哪時候……”

“滿十八歲的第一天,被許淮頌牽了手的那個晚上。”

那天她跟打了雞血一樣一夜沒睡,也一遍遍問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可是當初有多興奮,現在就有多想暴走。

沈明櫻扭頭去廚房做午飯,等回來,就看她攥著手機麵如死灰:“怎麼辦,我說這本小說是我親身經曆的那條微博,是連帶澄清大綱創作時間的視頻一起發的……”

也就是說,她不能刪博,也不能重新編輯內容,因為這樣的舉動,一定會被有心人賦予肮臟的含義。

“彆自戀了,美國精英律師才不會閒得看你微博。而且人家壓根不記得你,就算把你小說翻爛,也不一定發現你在寫他。”沈明櫻給她算著這筆賬,“再說都是過去式了,就當個路人甲唄,最差也不過丟把臉,誰還沒個青春期的幻想啊是不是?”

阮喻知道這話在理,可是:“一想到他可能會看到小說裡那段‘春夢’,我就過不了心裡這道坎……”

沈明櫻哈哈大笑:“叫你為了藝術效果添油加醋!”笑完拿手肘撞撞癱成爛泥的人,“說正經的,就為這點破事,不告了?”

她打起精神來,搖搖頭。

說不告當然是假的,隻是打算放棄至坤,另尋律師。

確認沈明櫻朋友那邊不會因此難做後,當天她就聯係了杭市另一家律所。

對方同樣邀請她麵談。

這家律所名叫“鼎正”,接手阮喻案子的樊姓律師雷厲風行,當晚就理出了應對方案。

所以次日,她來到事務所時,直接拿到了一份計劃書。

她一邊翻看資料,一邊聽對麵的中年男人講:“阮小姐提到,你的案子涉及著作權與名譽權糾紛,但事實上它跟後者關係不大,你的作品原創與否,不需要在法庭上得到認可。”

她有點驚訝:“那要怎樣扭轉輿論?”

樊易忠扯扯嘴角:“在網絡證據保全到位的前提下,隻要證明大綱失竊,被告的侵權行為就成立了。”

“在法律層麵或許是這樣,可您也看到了,涉案作者已經配合我作出澄清,然而在輿論層麵上,作用並不大。”

“因為那份聲明目前還不具備法律效益。”

她皺起眉頭:“但如果在證明大綱失竊的基礎上,對作品原創性也作出探討,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失竊成立後,再探討兩篇作品根本毫無意義。難道阮小姐很期待得到‘雙方作品高度相似’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