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於淩身上真沒多少錢。哪個知青回城的時候能存了多少錢啊?
她和鐘言要是有閒錢,肯定在外頭租房子住一起了。
但這種時候輸人不輸陣,必須端出不怕事的架勢來。
於朵道:“鍋碗瓢盆那些都是爸媽留下來的,我們也可以用。我的一應糧食供應也都歸在公中的,回頭按日子先稱三斤米和相應的麵、油出來。撐到下個月1號,又可以拿購糧證去買糧食了。”
既然走到這一步,那就一條道走到黑吧。
於淩笑道:“那敢情好!明天我做飯,你到點回來吃就是了。”
嗯,這就可以省下不少花費了。
邱新梅板著臉道:“明天我們一家四口吃食堂。你們拿東西的時候可注意點,彆把我們的分量用了。”
誰怕誰啊?少了張屠戶,難道就要帶毛豬?她周日的時候去買糧食、買菜。以後晚上自己做飯。
於淩道:“放心,我們就兩張嘴巴。小妹的供應糧估計這些年都吃不完,貼補公中了。”
吳大媽看看於承。他沒吭聲,但看起來氣呼呼的。
眼見這一時半會兒肯定協商不出個什麼,都還在氣頭上正賭著氣呢。
老太太也隻好道:“那你們再協商、協商。咱們過兩天再說。”
不等知道一下這麼鬨是兩敗俱傷,不等各自的氣消了,這也調解不了。
一眾鄰居對這個發展也有點吃驚,這還較起真來了?
吳大媽剛一走開,楊大媽就把於朵拉開了。
於淩想攔也被其他大媽擋住。
於承和邱新梅看到了,盯著於淩撇撇嘴。
吳大媽也覺得讓這些人勸勸於朵也好。
這麼久都過來了,乾嘛這會兒翻臉?
不管是明年三月把工作落實,還是明年九月去高中讀書,這都是不錯的路子。
彆夥著於淩一定要鬨分遺產了。
像昨天一樣置身事外,讓於承和於淩掰扯不挺好麼。
而且沒有於朵參與,於淩獨木難支,也鬨不大。
她都鬨到手500的賠償了,也該見好就收。
乾嘛還把小妹妹也拉下水?
於淩短期內肯定找不到工作,那就要長期在娘家住著。乾嘛非跟哥嫂鬨得不可開交的?
先把每月那15塊拿著,然後沒有後顧之憂的去找工作不好麼?
楊大媽把於朵拉回自己家,“朵朵,那麼幾年你都忍了。今天怎麼就衝動了?你和於淩一塊這麼鬨,能是長久之計麼?她能養著你多久?她自個都找不到工作,全靠哥嫂賠那個工作的錢過日子。你不要被她當刀使了啊!”
還是有工作才能心頭踏實,依附於承還是比依附於淩要靠譜些的。
而且,父母不在了,供養幼妹的責任也主要是在於承身上。尤其他還拿了父母留下的錢。
於朵這麼聰明一孩子,怎麼今天犯起糊塗來了?
把明年工作落空去讀高中的事說下來,就該見好就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