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捉蟲) “阿池,是這樣的……(2 / 2)

並不是那麼想穿回去。

祿縣的沒玉村並不是“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①”,這裡隻是一個山高皇帝遠的小鄉村,據他粗淺的曆史常識判斷,他穿來的這個朝代曆史上沒有記載,社會發展大致平行於明初中期,家家戶戶以農耕為業,靠天吃飯,窮得夯實。

甚至上輩子常見的農作物,紅薯、花生、玉米,還沒有在這個朝代出現,飲食顯得單調。

沈家是沒玉村的農戶,世代務農,他爺爺沈山和奶奶老劉氏養活了仨兒子,如今都已娶妻,有了一下輩的兒女,滿當當的一大家子人。

他爹叫沈煌,在家中行二,長到十六歲的時候,恰好祿縣的縣衙向各村遴選三班衙役,這個朝代縣級的三班說的是皂班、壯班和快班,三班衙役分工明確,皂班的衙役一般分在縣衙值堂役,也就是內勤,為縣太爺等縣中的貴人服務,向來是非常搶手的差事,這種好事要給家中在縣衙有點門路的人留著,沈家沒個有頭有臉的人能說得上話,自然落不到他們的頭上,快班的衙役司緝捕,佩刀或者劍,非常的威武,但需要自幼習武的才能擔任,有門檻的差事更輪不到他了,虧得那年壯班需要一撥做力差,也就是乾體力活,打雜的人,沈煌長得人高馬大眉目周正,一看就是能當牛馬使喚的,因而中了選,自此做了縣衙壯班的衙役。

像沈煌這樣在縣衙壯班打雜的差役,是本朝最底層的編外小吏,由衙門給發工資,當朝叫“工食銀”,每年有六兩銀子的俸祿,但幾乎沒有機會晉升,俸銀也不會提高,一輩子從開頭看到末尾,饒是如此,也比農戶在土裡刨食強的多多了,他的入選讓村裡旁的農戶們眼紅不已。

一晃十多年過去,沈煌當差踏實肯賣力,得了縣丞王大虯的信任,讓他帶著幾個衙役日夜在祿縣境內巡邏,一來震懾想要作奸犯科的小人,二來驅趕比如野狗、野豬、鷹隼等可能傷及百姓的山野猛禽、獸類,積年累月守護一方百姓,因而十裡八鄉的農戶見了他都要帶著敬意稱一聲“沈捕頭”。

他娘朱氏是個地地道道的農婦,性子直爽,嫁進沈家後,生育了他和妹妹沈月一兒一女,一家四口靠著勤勞和節儉,還有沈家一大家子的相互幫襯扶持,日子還算過得去。

沈持跟著他娘親朱氏走在開滿野花的鄉間小路上,沒玉村的人丁興旺,村中屋舍相連,但是多是土坯和茅屋,幾座高牆大院算是村裡的富戶,或者地主家的老宅子,富戶手裡有上百畝地,租給佃戶種田,或者讓族中人耕種,地主基本上不在村裡頭居住,發跡之後都搬到縣裡頭去了,田租隻是他們收入的一部分,他們在縣裡有產業,家中有出息的子孫或者親戚,村裡人多半見不到他們家家主的,隻每年收租的時候能看見那些朱紅的大門打開一兩日。

娘倆回到家中,朱氏把沈持領到裡屋把門關上,又隔著門縫向外頭張望。

這氛圍像是家裡頭出大事了,弄得沈持很是緊張:“阿娘?”

朱氏又瞧了瞧四下無人經過,才壓低聲音說道:“阿池,是這樣的,你爺之前積德行善,給咱家掙了一門好親事……”

沈持:“……”聽起來像是好事。

“當年挨著咱們縣的獻縣剿匪的事你聽說過吧?”

沈持點點頭:“聽我爺講過。”

大概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當時隔壁獻縣的山裡頭聚集著一窩山匪,時常下山去打家劫舍,到後來更是強搶民女肆意殺人,鬨得縣中百姓人心惶惶,朝廷不得已派兵前來剿匪,哪知道山匪太過於凶悍,當時領兵的朝廷將領史成麟被打成重傷逃到了祿縣,碰巧那夜他爺爺沈山外出辦事回來,路上遇到倒在路邊的史將軍還有半口氣,連忙把人送到大夫家中救治,將軍因此撿回一條命,沈家就這麼跟京城的史家結了一個大善緣。

史成麟為了報答沈山,離開祿縣之前說要跟沈家結個姻親,從此兩家綁在一處,一榮俱榮。

不過當年沈山才二十來歲,剛成親,而史成麟三十多歲,家中兒女都快該談婚論嫁了,於是約定日後有適齡的孫輩再結親,反正兜兜轉轉的就落到了沈持這一輩上。

“今兒早上史家派人來找你爺了,”朱氏繃緊了神經說道:“人家這次來,沒準兒是要給他家孫女挑個孫女婿呢。”

聽說史家男丁不旺,卻有數位小孫女。

沈持:“……”

還有這樣的美事兒?!怪不得他娘這麼急叫他回家來呢。可是他爺爺沈山有仨兒子,他大伯沈文那一房有兩個孫子,十一歲的沈全和九歲的沈正,他小叔沈涼那房還有個和他同歲的兒子沈知秋,都說大兒子小孫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在沈家,好事都是緊著大房跟三房,他們二房從來撈不著,想來與史家結親的事也沒他的份兒。

正好,對於這輩子七周歲不到,前程尚沒有著落的沈持來說,也不想這麼早就娶媳婦兒的事。

“阿池,你去洗把臉,”朱氏打量著沈持說道:“再換身衣裳弄乾淨些,這兩天不要跑出去耍了,多去你爺跟前走動走動。”

讓沈山看看,誰才是他四個孫子中長的最俊,最拿出手的那個。

沈持心中無意於高攀史家的事,但嘴上還是順著她娘:“知道了阿娘。”

他洗淨臉麵換上一套乾淨的衣裳出來,朱氏通身打量兒子一遍,滿意地鬆了口氣:“我兒子生的最俊。”她努努嘴,示意沈持去沈山跟前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