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我提著水桶到河邊汲水。
他騎馬自下遊而來,問:“姑娘,這裡是什麼鎮?”
我抬頭,看見他一身戎裝,閃亮的銀甲映著朝陽,腰杆挺直,身姿如鬆。
我笑著說:“這裡是涅槃鎮,十裡之外就是鳳凰城。”
他突然自馬上伸臂將我抱起,帶我去了鳳凰城。
在鳳凰城我方知他是卓雲,衛國百年來最年輕的元帥,掌帥印時,隻有三十歲。
卓帥三年來駐守鳳凰城,保一方安寧。我早聞其名,今日方見真容。沒想到他不僅年輕,還俊朗。
他將我帶入鳳凰城的第二天,問我:“你,是否願意嫁給我。”
這樣的英雄,是女人一生夢想的歸宿。我沒有拒絕的理由。作為他庇護之下的邊陲百姓,我更沒有拒絕的理由。
成親那日他依然是戎裝,單膝跪於我裙腳之下,說會守護我一生一世。
或許,是與禮法不合,當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沉默了一瞬。
也或許,是他向來不拘禮法,所以也沒有人站出來指責什麼。
在認識他的第三天,我成了他的妻。
陣前娶妻,天地為媒,他麾下十萬官兵為證。
後來我問他,“你年少成名,春風得意,為什麼年屆三十,尚未娶妻。倉促間卻又獨獨選了我。”
他看著我的眼睛,說:“一次緣分結一次繩,一生就隻能有一次的認真。看到你的時候,我才知,此生終於遇上對的人。”
蠻人凶悍,邊城戰事不斷。他常不在身邊。
可是那些日日廝守的夫妻,又有哪一個如他這般癡情不悔?
他血戰歸來時,我會為他溫一壺酒。
醒執殺人柄,醉臥美人膝。他說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他常問我信不信前世。
我不信。茫茫人海,得以遇到他,一世已是無上的幸運,如何還敢奢望前世來生。
他卻堅信前世之說,總說前世我是一位公主,他是為我而一往無前的勇士,為我守衛疆土。
他說來世要做我最愛的那塊玉佩,讓我時刻握在手中把玩,貼身而藏,不願有片刻的分離。
很難想象一個手握重兵的元帥會有如此孩子氣的想法,我嘴上笑他傻,卻一字一句刻在心底。等他出征歸來的日子裡,一點一點的拿出來回味。
我想,每個人的福氣總數其實是一定的。
可惜我之前不懂這個道理。
我十五歲出嫁,在他身邊三年,終究是用儘了我的福氣。
在我十八歲的那一年,他殺殘了蠻族各部,俘虜了蠻族頭領,帶著大軍班師凱旋。
此次大勝,還有一個意外的驚喜。衛國十八年前失蹤的長公主竟然找回來了。
從班師的那日起,卓雲就再也沒有進過我的房門。
我以為班師回朝必然事物冗雜,因此並不怪他。
他每日都會去給長公主請安。我以為君臣之禮,應當如此。
於是我常算準他請安的時間,也去給長公主請安。隻為,見他一麵。
我想他應該感覺到我殷切的眼神,知道我的思念,如此便也足夠了。
回想起來,我也真是傻,日日見長公主,竟沒覺出半分異樣來。
也或許,我看出了異樣,卻視而不見。
直到,回了京城。
卓雲終於肯見我,給了我一紙休書,告訴我他將要迎娶長公主。
對於我來說,這實在是晴天霹靂。
我不懂,那樣癡情的男子,為什麼終於戰事結束,苦儘甘來的時候,會突然變了心。
他年少得誌,戰功赫赫,我不信他會是貪慕榮華的膚淺男子。
我哭,我鬨,小女子不入流的手段我使了個遍。
終於換來他再見我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