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林安安:我精分了!……(2 / 2)

因為她身邊這個情況確實有點兒糟心。

林安安所在的家庭人口眾多。

她爺爺奶奶還在世。

爺爺林水根今年六十,奶奶孫銀花今年五十八。兩人結婚早,生了三兒一女。

長子林長福,次子林長貴,三子林長喜。小女兒林小環。

林安安的父親就是家裡的老二林長貴。當年還是戰亂的時候,林安安的媽媽跟著人逃荒來了這個村裡。準備找個家庭落戶。被林長貴一眼相中,所以兩人就結婚了。

沒多久林安安的媽媽就懷上了,本以為就這樣安定下來,結果林長貴去縣城打零工的時候,被白軍那邊抓了壯丁,一去不回。

戰亂時代也不可能打聽什麼消息。一般被拉壯丁的,就默認他不在了。

幾年後新華國成立,就在家裡人都以為他死了的時候,他活著回來了。不止活著回來,還當了解放部隊的乾部。

原來當初他被抓之後,很快就被解放部隊解救,然後留在部隊裡麵。

他常年在縣城打零工,有見識、腦子活、學字又快,所以很快就立功提乾。對了,他還改了個名字林常勝。擔心家裡人被白狗子報複,也不敢給家裡送信。

提乾後他跟著部隊到處參與解放工作,一切穩定之後,終於找到時間回來家裡探親了。

在外人看來,這下子老林家人可算是有福氣了。

可惜林安安的媽媽沒能享福,在林長貴回來之前一年,就因為生病去世了。

林長貴覺得自己是一個男人,常年在部隊裡麵工作,不方便帶孩子。於是就決定給生活費給老家,讓林安安在老家生活。

當時才兩歲的林安安就留在了爺爺奶奶身邊生活。這一待就是十三年。

當然了,這十三年裡,林長貴……哦,他已經改名林常勝了。林常勝同誌也沒閒著,職位是越來越高,家庭也是越來越幸福。當年從老家回部隊之後就相親又找了個媳婦兒,第二年生了一對龍鳳胎,如今都十二歲了。

因著林常勝的緣故,林家這日子自然也好起來了。

隊裡看著老林家出了一個軍官,還挺有本事的,就覺得林家其他人肯定也有本事。有機會了也會先考慮老林家人。

比如大伯林長福,被選為隊裡的倉管員。要不是他實在認識的字不多,也實在沒啥大本事,當個隊長都有可能。

三叔林長喜倒是因為參加掃盲班,認識幾個字,人也算機靈,成了公社郵遞員。

兩人不用乾太多的體力活,賺的工分卻不少,大伯娘和三嬸也不用像彆人一樣拚命賺工分。平時隻需要撿一些輕鬆活乾。這日子自然也算輕鬆。

就連小姑姑林小環,都因為自家二哥的緣故,說了一門縣城的婚事,成了讓人羨慕的城裡人。

可以說,老林家因著林常勝的緣故,這日子是越發的好起來了。

除了林安安。

林安安爹不疼又沒娘。開始幾年看著林常勝的麵上,家裡人對她是多了幾分愛護。不過這幾分愛護實在太久遠,林安安記憶中也實在想不出多少來。這還是聽人念叨的。

可是等林常勝幾年沒回來,且在外麵另外結婚,還生了一對龍鳳胎。彙回家裡的錢越來越少之後,林安安這家庭地位就直線下滑。

倒是也沒故意折磨,但是對於沒爹疼又沒娘的孩子來說,大人不管不顧,孩子就沒啥好日子過。

在外麵經常被人欺負,說她是沒人要的孩子。是拖油瓶。

在家裡,大伯和三叔買回來好吃的東西,都是偷偷的在房間給自家孩子吃。

小姑拎回來的東西,爺爺奶奶也是留著給孫子吃。

反正誰也沒想著給林安安吃。

渴了餓了,冷了還是熱了,都沒人管。

都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可林安安連哭都不知道找誰哭。

慢慢的就養成了膽小怕事的性子。

反正林安安回憶過去那些事兒的時候,咬牙切齒。

她才不想那麼多,她爹對她好,是有義務的!生而不管,像話嗎?

要是她爹犧牲了,那她過得不好也不怨彆人。家裡人對她不好,她也認了。畢竟人家幫忙是情分,不幫也是本分。

可親爸回來了,不把她帶身邊照顧。自己去城裡過好日子了。她還記得同父異母的一對弟妹穿著新衣服,養得白胖的樣子呢。

家裡人拿了生活費給她一口飯吃,可是也得了她爸的好處才過上好日子,咋樣也應該對她好點吧。

結果呢,大家都過好日子了,就她一個人苦?

林安安覺得自己虧大了!她才不管彆人有沒有義務對她好,她隻知道得了她爸的好處,就得對她好。

在林安安心裡,吃虧那是不可能吃虧的。如果非得選一方吃虧,那也隻能讓彆人吃虧,自己享福。

沒人愛不要緊,自己就多愛自己一點就好了。

當然了,家裡人愛不愛她不要緊,寵她就行。該自己的好處,那是一分也不能少。

比如她還未成年,還得讓親爸繼續養著。加上前些年受的委屈,這個得找親爸補償回來。標準就按照龍鳳胎來。這都過了十五年委屈日子了,接下來的三年,她爸不成倍的補償她可不行。至於養老問題也沒關係,以後三個一起平分。

這些年家裡靠著她爸過好日子了,她也得讓家裡人對她好。雙胞胎回來能得到全家人的歡迎和照顧,家裡最好的都拿出來給他們吃,那自己也得吃。這待遇都得相同。

反正林安安打定主意了。她覺得主人格應該也和她一樣的想法,要不然乾啥要放自己出來?這自然是因為忍無可忍,老實人爆發了啊。老實人不該被欺負,老實人要當家裡的中心,被全家人寵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