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職業病使然,挑……(2 / 2)

好在她這樣丟人的行為不是個例,與圍在鐵鍋旁挪不動道的那些人比起來,她算是體麵的了。

勉強為自己描補好的藺葶,拿起口水巾給兩個小家夥擦了擦嘴角,才與婆婆站到了不遠處分肉的隊伍裡。

肉都是按公分算的,藺葶是新媳婦,沒掙幾個公分天就冷了,所以沒她的份。

胡秀一個人再是能乾,也就能分到一斤左右,好在交了供應豬,又按公分分完後,還剩下一扇半。

頗為財大氣粗的胡秀就用錢票買了幾斤肥瘦相間的。

待放到菜籃裡用布蓋上後,婆媳倆都喜滋滋的。

也在這時,沉浸在吃肉喜悅中的藺葶像似察覺到了什麼,側頭向右前方瞧去。

然後就對上了一張...化了妝的臉。

坦白說,她有些驚訝。

藺葶知道這年代有化妝品,畢竟廟會時唱戲的都會化。

但那是表演,現實生活中化妝的,在這個年代她還是頭一回見。

隻是妝全花了,尤其嘴唇,暈染的一言難儘。

當然,這些都不重要,最叫她在意的是,對方看自己的眼神,躲閃中帶著厭惡。

叫藺葶實在沒辦法不將對方往那封信件的主人身上帶入。

這廂胡秀將裝肉的籃子換了個方向,擺在眼皮底下,才準備喊兒媳離開:“葶葶,瞧見你二嬸跟三嬸了不...你看啥呢?”說話間,她也順著兒媳的視線瞧了過去,然後“哎喲”一聲捂住心口:“媽呀,那是六斤家的琴丫頭吧?咋化成這樣?妖精似的,還怪嚇人。”

妖精是美人,妖怪才嚇人咧,藺葶心裡吐槽,嘴上卻問:“您認識啊?”

胡秀:“咋不認識?都一個大隊的,她媽就是前天給咱們送年糕的趙三妮,記得不?”

藺葶恍然,知道是誰家的便收回了視線。

她暫時不打算將心底的懷疑說給婆婆聽。

一個是真不在意這事,就像她之前說的,凡事得講證據。

另一個則是...她也沒有證據。

所以...還是先等著吃殺豬菜吧。

沒辦法,實在太香了。

=

另一邊。

自從前幾天送了信後,王秀琴就一直坐臥不安的等著藺葶的反應。

她不敢上門打聽,怕暴露自己,隻能每天旁敲側擊問父母幾句。

確定對方並沒有逃走,王秀琴這心裡就跟被火燒似的難受。

藺葶那壞女人為什麼還不走?到底什麼時候走?

快要琢磨瘋了的王秀琴,深覺有必要當麵瞧瞧對方的態度。

於是,好容易熬到殺豬宴這天,她一大早花了2毛錢,找老書記那個知青孫媳借了眉筆給自己描了眉,又用紅紙抹了個紅嘴唇。

自覺打扮後,比藺葶那個壞女人更狐媚幾分,才在家人驚豔(見鬼)的眼神中出了門。

在見到藺葶那壞女人之前,王秀琴猜想過很多對方的狀態。

卻怎麼也不是如今這般。

誰能告訴她,為什麼才幾天不見,藺葶不僅沒有心虛憔悴,反而更漂亮了。

要不是還穿著老棉襖,光看那張臉,誰信是農村人?

沒見那些個眼高於頂的知青們都在盯著她瞧,明明在藺葶來之前,那些個知青都對著她笑來著。

不行,王秀琴氣的咬住唇,暗暗給自己鼓勁。

一招不行,了不起再想另一招,不信趕不走她。

就在這時,知青隊伍裡,一名容貌乾淨的男知青朝著王秀琴走過來:“王同誌,你...”

王秀琴在對方過來時,心裡就咯噔了下。

這會兒確定人是衝著自己來的,直接翻了個白眼轉身就走。

天知道,這些個知青大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公分連養活自己都困難。

且直到十年後,77年年初,她死了那一刻,這些個知青也沒能回城。

她可不想跟這樣的人搞對象,到時候吃啥?啃土坷垃嗎?

見狀,打算提醒王同誌妝花了的男知青尷尬的摸了下鼻子。

“說了不要多事,吃癟了吧,大隊裡很多老鄉都不願意搭理咱們的...”這時,幾名知青全都聚了過來,其中一名勾住兄弟的脖子,笑話道。

男知青輕咳了聲:“算了,人家估計誤會什麼了。”

“管她誤會什麼,不過方才那穿藏青色襖子的,就是前一陣子去部隊的那位軍嫂吧,我還是頭一次這麼近距離瞧見人,乖乖,長得真好看...”

“聽說還是大學生。”

“大學啊...再也沒有大學了...”

“......”

天氣太冷,外加兩個三歲的小朋友。

所以打到殺豬菜後,給龍鳳胎一人喂了兩塊血腸,婆媳倆自己也吃了兩口解了饞,便挎著籃子急急回家了。

到家後,兩人也沒歇著,將已經凍起來的菜倒進鍋裡加熱,又奢侈一回,用蔥花攤了雞蛋白麵餅子。

這頓飯滋味太美,不提兩個大人,就是龍鳳胎也吃的頭都抬不起來。

也因為實在太好吃了,哪怕又過了幾天,藺葶還有些念念不忘。

胡秀便道:“再等五天嘯小子就該到家了,媽還囤了幾節血腸,回頭再放上兩斤肉,好好吃上一頓。”

藺葶...突然又不是那麼想吃了呢。

同一時間,遠在蓉城開往滬市火車上的霍嘯,毫無征兆的打了個噴嚏。

須臾,模樣清俊的男人好心情的翹了下嘴角...肯定有人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