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還空著肚子呢。”於芳摸了摸肚子,還彆說,真的餓了。
“你說從民政局出來?那事你辦完了?”於靜儀一點也沒驚訝,姐姐要離婚的事她早就知道了。
“嗯,剛離完。”於芳收回了逗弄小外甥的手,閉上了眼睛。
方才在民政局的事還在腦子裡回映著呢,就像放電影。
“有什麼要說的嗎?你們,嗯先財產什麼的?”因為是協議離婚,所以二個人沒有經過法院。
於芳不知道,經過法院她是要付二百多元的手續費的。
從二年前她停了生意之後,她的錢都已經花得差不多了。
“沒什麼,唯一的房子裡已經給了我兒子了。”於芳道。
家裡算不上有錢,她做的那二個生意都隻能說是小生意,每個月進項也就幾千塊錢而已。
不過,其中一個是她忍痛關掉的,而另一個,洗車場,則是她在和葉明分居的時候,把它留下給了葉明。
葉明自結婚以來,一直沒工作,靠給人家打工,開出租車為業。
葉明曾經對於芳說過,他討厭開車的感覺,很累。
所以,在有了孩子三個月之後,葉明放棄了開車的工作,呆在家裡,做了一個甩手掌櫃的。
於芳不得不再小服裝廠之後,加開了一家洗車場,以維持家裡的開俏。
“你說你什麼都沒要就離婚了?”於靜儀的聲音把於芳從回憶中拉了回來。
睜開眼睛,看到於靜儀正坐在床邊上瞪著她。
“是啊,都給他了。”於芳不以為然,反正,那些東西她是留給了兒子,又沒留給葉明,還怕他會虧待了兒子不成?
“你傻啊?”於靜儀生氣地把於芳扯了起來,“先吃飯,然後再說說你的事。”於靜儀瞪著眼睛,好像此時於芳是妹妹,而於靜儀才是姐姐一樣。
其實要說起來,財貿介性子還是長相,於靜儀真的很像於芳的姐姐,雖然二個人相差了四歲。
於芳今年三十五歲了,長相不算太年輕,怎麼看也像是三十來歲的女人,隻是她臉上沒皺紋而已,眼睛也大大的,水靈靈的,尤其是她的性子,就像個孩子一樣,說風就是雨的,從來不把一件事考慮很久才做的。
就像這次離婚,葉明一刺激她,她就答應了,完全不知道,就這樣,她現在變成了窮光蛋了。
不過,於芳早就想和葉明離婚了,隻不過以前沒離是因為她怕葉明不讓孩子認她,現在孩子已經八歲了,上了小學一年級了,就算葉明再混蛋,兒子也是認她的。
至於那些房子錢嗎?她有的是腦子和點子,還怕賺不來錢嗎?
於芳也不客氣,吃就吃,反正她也讓於靜儀給扯起來,想睡也不成了。
一邊吃,一邊於靜儀問於芳:“到底怎麼回事,你都得著啥了?”
“機器啊,服裝廠的機器都歸我。”於芳不在意地回答著於靜儀的話,“那些東西給葉明,他也不會用,所以,他也沒要。”於芳吃了一口鹹菜,“你的手藝太差了,一個鹹菜都拌不好,太難吃了。”
於靜儀眉頭緊皺,她說什麼好呢,對於這個姐姐,她還真是很操心。
“鹹菜不好吃,一會兒你給我拌一點兒再走,現在說說你的事,你就要了那些破機器了?”於靜儀還不死心地想找出點可以為於芳將來好用的值錢的東西來。
“還有,我的衣服,我用過的衣服和我的被子,我都拿出來,一台也不給他留。”於芳看了一眼麵色大好看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