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12(修 真正的鬼(1 / 2)

[現在,我向大家複原「故事」的一切真相。

安靜的朋友,目前的貼主,才是真正的鬼。]

xxx:[我之前就發表過這個推測,但當時被朋友狠狠打了臉,但現在想想,朋友這麼迫不及待的反駁……會不會代表這才是真相呢?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貼主中間提到過一句,她懷疑自己的光腦被控製了,小心翼翼問我們看到的消息是不是正常的。

而這就是暗示。

暗示這個故事自始至終就是她的詭敘。

敘述從頭到尾都沒有正常過。

我之前提過安靜的死是因為朋友的誤導,這個就不重說了。

那麼到這一步,朋友已經殺了安靜,大姐,艾瑪。

再然後,我們複盤一遍朋友身上的疑點。

在宿舍住了兩晚上,彆人都死了的情況下,她沒有死。

結果來了教室了,本來在教室好端端的二姐,她一來就死掉了,這合理嗎?

什麼人才會走哪死哪?如果她不是死神,那麼隻有一種答案,她是凶手。

再回憶一遍。

為什麼覺得規則有錯?朋友的敘述。

為什麼覺得同學已死?朋友的敘述。

為什麼覺得二姐是鬼?

是朋友的敘述。

從頭到尾,她隻不過是在把自己的疑點,嫁接到彆人身上罷了。]

溫酒事無巨細地把自己和4的分析,深入淺出刨析在論壇上,並重新分析了一遍朋友和二姐在故事中的互動。

[複盤一遍她和二姐待在教室的舉動。

1分析安靜——2回憶過去——3發現自己記憶和二姐對不上。

然而,不是「二姐對不上她的記憶」而是「她對不上二姐的記憶」。她說鬼可以借助論壇確認記憶,但她,才是那個借助論壇確認記憶的鬼。

再然後。

4和二姐出去——5被怪物盯上——6進入廁所——7發現二姐屍體。

到4這裡,我們反轉一下思維,把朋友看成鬼試試,再看她和二姐的追逐戰。

不是二姐引她出去,而是她引二姐出去。安全的教室內,她殺不了二姐,才要引二姐出去。

文中,朋友的理由是,送二姐上廁所。

就是上廁所的時候,朋友殺了二姐。

好,到這一步,我們自然能發現朋友敘述順序的偏差。

正確的應該是4——6——7——5。

她的文字簡直就像是蒙太奇一樣支離破碎剪輯過的倒敘!

她說,調查正常的衛生間,掀開馬桶蓋,發現二姐的頭顱。

倒轉她的順序,真相是什麼?

【我掀開了馬桶蓋。】

【把二姐的頭顱放在裡頭。】

【我調查了廁所。】

【發現牆角的縫隙。】

【用二姐的眼球填補它。】

【我覺得燈有點晃。】

【沒關係,用二姐的屍體遮擋它。】

【現在,廁所乾乾淨淨,毫無異常。】

我看有人評論說,屍體無風自動是因為這是鬼,哈,恰恰相反,沒風的情況下為什麼會動?

是朋友剛剛把屍體掛上去,也隻有好不容易掛上去,下來時,搖晃的屍體才會踢她。

如此,朋友先殺了二姐、才會回到教室。

那麼另外一個二姐的身份也很清楚了!前文不是說過,屍體第二天會複活嗎?

或許這個時候已經過了零點了。

那個怪物,就是複活的二姐屍體。

為什麼它的頭可以貼在牆壁上,一百八十度往上看?

因為它的頭已經被砍掉了。

為什麼朋友對上的,是黑漆漆的空無一物的眼眶?

因為它的眼睛已經被挖掉了。

為什麼它可以像蜘蛛,在牆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