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冤魂 馮梅冤死在街頭,李警官拜訪……(2 / 2)

“嗯。”

“您的女兒是否有的罪過什麼人?”

“沒有,絕對沒有,小梅一向乖巧,與人為善,不可能得罪任何人。”

對於林媽媽的回答,中年男子沉默了,難道真是一起簡單的搶劫案嗎?但是,以我多年的經驗,事情好像沒這麼簡單。

“林女士,你能否給我一張那種皮包的照片?”

“嗯。”

“林女士,謝謝您的配合,案件有什麼進展我會通知您的。”

“警官,你一定要為小梅抓到凶手,求求你。”

看著照片如花般的少女,對著馮母的苦苦哀求,儘管一向以冷酷著稱的李警官也不禁有些不忍。轉身離開。

“那是我的職責,你放心,你不說我也會做。”

雖然這麼說,我想不通得實在太多了。如果隻是一起簡單的搶殺案。因為死者與其發生爭執,失手傷了死者,照一般搶匪的心理,

應該會感到害怕,匆忙逃跑才對,又怎麼會冷靜地去判斷死者是否已死呢?就算這個說得通。那麼就算他害怕死者告發他,不得已

痛下殺手,連續捅了死者三刀,一般人三刀應該足以致命,搶匪為什麼又要破喉呢?隻能說搶匪太過殘忍?假設是搶匪先割喉,那

樣的話,搶匪應該立即離開現場啊,為什麼又要再捅死者三刀呢?這些疑問都先放一下,現在最要緊的是抓捕那名“搶匪”,等抓到他,這些疑問應該也就迎刃而解啦。可是,這也猶如大海撈針。李警官的眉頭緊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