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文軒,如果十二年後再讓我遇見你,我絕不會放過你。”
十三歲的陶小可站在學校頂樓,眼裡噙著淚水,兩手做喇叭狀,對著空氣大聲喊。此時已是黃昏時分,同學們都已匆匆回家去,所以她確定絕不會有第二個人知道她的秘密。
晚風拂亂了她的小馬尾,縷縷發絲不停地掃在臉上,弄得她癢癢的。陶小可低下頭咯咯笑起來,自言自語道:就算十二年後真的相遇了,又如何,他一定不會記得我。眼裡的淚水再也藏不住,啪啪滴了下來,落在水泥地上,暈成了一朵朵美麗的花。
陶小可比鬱文軒小一歲,從小學到升初中一直都是同班同學,雖說是同班同學,但他們之間卻幾乎沒有說過話。鬱文軒生來有一種氣場,人長的帥,還有一雙“殺人”的眼睛,學習也好,又能說會道,老師同學都很喜歡,下課時間他的課桌旁總是不缺說話的人。陶小可長得清秀,成績也拔尖兒,就是容易害羞,尤其不敢接近耀眼的鬱文軒,隻能時不時地偷偷注意他兩眼。
兩人升上同一所初中後,陶小可依然對鬱文軒抱著一種敬畏的態度,隻是對他的關注卻越來越多。鬱文軒也依舊星光閃耀,很快便和新同學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天天有人圍著他,一副老大的模樣。初一第二學期的期末,突然聽說鬱文軒要轉學了,陶小可覺得仿佛丟失了什麼。她知道自己對鬱文軒是有愛慕之心的,隻是她一直都不敢說,況且他們還隻是初中生呢,被學校發現還不一定會怎麼懲罰呢。而且她和鬱文軒連話都沒說上幾句,對他來說自己一定連影子都說不上。
對於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兒來說,這種似有若無的朦朧愛意,就像心中的肉刺,時不時總會痛一下。就像一顆棒棒糖之於一個小孩兒,那就是他一整個世界,誰若將它奪了去,他一定會心痛的哇哇大哭。鬱文軒離開的那一天,她並沒有哭,她找不到最好的告彆方式,隻是默默看著他離去背影。她在心中祈禱,希望長大以後兩人還能在某一天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