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舒月顧不得去上廁所了,她立刻拿起報紙仔細閱讀。
這份2012年的報紙上介紹,歲山村姐妹奸丨殺案是段陶勇犯下的第一個案子,因其野外生存能力強,對後山環境熟悉,竟逃出了武警和村民的聯合搜捕。其後八年時間,段陶勇靠打零工和偶爾的小偷小摸維持生計,遇到需要身份證檢查時,他連工資都不要就如驚弓之鳥逃之夭夭。
性子十分得謹慎狡猾。
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段陶勇四處流竄,足跡遍布粵省、桂省、湘省、川省以及老家渝州。
每換一個地方,他手上就要多一兩條鮮活的人命,並且都是未成年女孩,年紀最大的也沒超過十六歲。
唯一一個重傷致殘的男性,就是案發當天上山搜他的村民!
因著那些年監控少,天網未全麵普及,加上段陶勇的小心,但凡察覺到絲毫風吹草動就迅速隱匿大山,警方也難覓其蹤跡。
而這些年裡,警方對他的追查從未放棄,終於在八年後將其繩之以法,送上法庭接受人民的審判。
除此外,這篇報道還細述了段陶勇的成長史。
這一切都得從段陶勇的生父說起,他父親是一個上門女婿,在家沒少受嶽父嶽母和小舅子的氣,人們評價他是個話少的老實人。
但在年幼的段陶勇麵前,這位老實人就是另一幅嘴臉了,把親兒子當受氣筒,在父親長年累月的毆打虐待下,段陶勇性子變得懦弱且古怪,從不和小夥伴玩耍,反而一個人進山,從早待到晚。
與其父相比,他母親則是個慈母,對段陶勇這個長子十分喜愛,在他作案後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母親,甚至逃跑之際還給弟弟留下要照顧好母親的紙條。
報紙最後,據段陶勇母親供述,曾多次暗中幫助兒子,在警方去走訪調查時通風報信,知情不報。
她以包庇、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林舒月的目光落在那句‘手上竟有十條生命’上久久不曾離去,她覺得自己昨天的那兩磚頭打輕了,像段陶勇這樣的人渣,就不應該那麼輕易的放過他!
幸好段陶勇提前八年落網,她也算間接挽救了其餘八個年輕女孩的生命,想到這,林舒月心裡的陰霾總算散去,內心充盈著極大的滿足和成就感。
閱讀完幾秒後,報紙一瞬間化成點點星光。
“出來吃早飯。”外頭傳來林舒星的喊聲。
外頭天色微亮,林舒月走出屋子,洗漱後坐在桌前。
羅正軍這會兒推門進來,手裡提著一個裝有燒麥、包子跟茶葉蛋的塑料袋。
林舒星端著一盆白粥從廚房出來,羅正軍自然地上前接過,幫著一起布菜,這些都是他提前做好拿過來的。
味道特彆好,燒麥軟糯可口,灌湯包湯汁鮮香,茶葉蛋鹹香Q彈,泡菜脆辣爽口,配著香軟的涼粥,林舒月吃得頭都抬不起來。
“正軍哥,你這手藝也太好了,比外麵的飯店都好,在製衣廠食堂乾真是埋沒了你這手藝。”林舒月真誠地朝羅正軍說道。
羅正軍國字臉,濃眉大眼,笑起來的時候自帶一股憨厚味兒。
林舒月和林舒星有五分相似,得益於父母的優質外貌,一個賽一個好看。
林舒星這麼多年的追求者眾多,條件比羅正軍好的多了去了,林舒星之所以選擇他,看重的就是這個人的品性,剛處對象時,就主動表示願意供她妹妹上學,幫她找弟弟。
甚至還把存折上交了,林舒星自然沒接受,但內心卻十分感動。
羅正軍看了一眼林舒星,道:“我跟你姐正有這個打算呢,我在製衣廠的合同還有一個月,我們準備等下個月,在村口盤一個小店,準備早上賣早餐,平時賣粉。”
林家所在的村子叫做平沙村,臨街那塊兒現在全是店鋪,賣什麼的都有,光賣早餐賣粉的就有好幾家,還有一些炒菜館。
規模都不大。
林舒月想了想,說:“賣早飯賣粉的店很多,競爭太激烈,生意肯定不好做。我覺得正軍哥你跟我姐還不如定個手推車,去批發市場買菜,家裡院子也不小,你們就在家做成快餐,推著到附近工地賣。”
“租房子一個月也要花不少錢呢,先從小本生意做起,如果生意好,再考慮租一個地理位置好的鋪麵,人流量大,生意自然就好。當然了,最好是能自己買一間鋪麵,就算不自己做生意,也可以租給彆人,多劃算呀。”
未來的鵬城可是四大一線城市之一,隨著地產的開發和政策的傾斜,房價就像做火箭一樣,那些早年來鵬城討生活的人,但凡下決心在這裡買房的人,未來吃喝就不愁了。
運氣好的話,遇到拆遷,就更不必提了!市中心的旺鋪哪個不是大幾萬?若是提前買上幾個,那就是會下金雞蛋的母雞啊。
當代青年,誰沒有個當包租婆的夢呢?想到這兒,林舒月心裡那個火熱啊,穿都穿了,這不抓緊改革春風的尾巴,簡直錯億!
林舒星聽到買鋪麵,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
羅正軍憨憨一笑,看著林舒星說:“我聽你姐的,家裡你姐做主。”
林舒星臉紅了紅,看向林舒月,驕傲得很,“我妹妹是大學生,見多識廣,說得準沒錯,就這麼辦!”
林舒月喝完最後一口粥,摸著圓滾滾的肚子背上包包就走了。
羅正軍跟林舒星一起收碗筷,兩人討論起林舒月說的快餐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