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一,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事實證明二,鹽,真得要適量。
事實證明三,本少爺與這廚房實乃相克,嗚呼哀哉!
為什麼從來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少爺要洗手做羹?為什麼費力做好了東西,不是用來孝敬老夫人,更不是用來討好妻主,偏偏要跑去貼那斐公子冷臉?廢話,本少爺喜歡上了斐輕書,自然要不遺餘力地討美人歡心,拐走這“良家美人”。
但這番話卻是不能對小信道明的。我總不能對小信說,你家少爺失憶以後大徹大悟,突然喜歡上了男人,費儘周折嫁入軒府隻為拐走那位斐姓美人的一顆心吧?
所以,本少爺現在隻能尷尬地拍拍小信的腦袋,故作深沉道:“你還小,以後會明白的。”
以後?多久以後呢,我也不知道。我情願小信能每天快快樂樂,然後嫁個好人家,永遠也不要懂得這種禁忌的感情,永永遠遠不要嘗試這種站在一個人的身後苦苦等待那人回眸的滋味。
“少爺!”小信捂著頭,十分委屈“小信已經十三了......”
“哦?”我似笑非笑地捏了捏他白皙的小臉,看著他臉噌地變紅,“莫非小信已經迫不及待地要嫁人了?”
“少爺......”小信哇哇叫了起來。
這樣就好,在這個偌大的府第,還有一個單純的小信能陪著我,看這見方的天空中雲起雲湧,雲卷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