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相遇是種必然,但這是場愛情浩劫……(1 / 2)

愛情錯覺 茗苧 2075 字 8個月前

從愛上魏明恩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這世場浩劫,躲不過的浩劫。愛上他,是前世欠下的債,這輩子來還他。是他把我從一個懵懂的小女孩,變成了一個小女人;也是因為他,把我從一個溫柔的小女人,變成了可以獨當一麵的乾練白領女子。

看著朋友送來的上等鐵觀音,我的心一直墜落。就算將他埋沒在心的某個角落,一經碰觸,還是會撕心裂肺的疼。鐵觀音,那是他的最愛,含一口,清香儘在唇邊;當它順著咽喉緩緩流入,滿口甘甜,醇香迂回。是魏明恩教會了我品茶、泡茶,甚至因為魏明恩,我才會愛上飲茶。

我是典型的80後女子,喜歡接觸各界新鮮事物,喜歡物質優越的生活品味;心情不好的時候喜歡用食物麻痹自己,心情太好的時候喜歡用食物獎賞自己;一切的一切,說明了獨生子女的中國式政策的嬌嬌女。我懵懂,我任性,我沒有安全感,甚至愛撒嬌;喜歡彆人疼我,寵我,愛我;太自我,太灑脫。

還記得,第一次見到魏明恩的時候,是在大學城旁邊的一個小飯店裡。當時魏明恩正挽著袖子跟他的朋友喝酒,一副十分豪邁的樣子。魏明恩是典型的有著大男子主義的男人,他希望自己的女人對他百依百順;他希望自己的女人可以“出得廳堂,入得廚房”;他希望自己的女人是賢妻良母型,孝順父母,相夫教子;他要求自己的女人在外人麵前要給足他的麵子。我卻不是魏明恩想要的那種女人,因為我叛逆,我懶惰。後來魏明恩說,我是那種男人都想得到,都想保護的小女人,柔軟的身子,清秀的麵容,有著自己的小聰明,會持家過日子的那種小女人。

“恩恩,一起去吃飯啊,給你介紹幾個朋友認識認識。”大學的日子很清閒,我又貪玩,經常被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拉出去小聚。我就是在這樣一次次與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吃飯的時候,認識了侃侃而談的魏明恩。第一次見魏明恩的時候,印象很深刻。他穿著一件寬鬆的大襯衫,黑色休閒褲,小平頭,坐在主席的位子上,正跟他身旁的男人侃侃而談,看見我來,他輕輕拉開我身旁的位子,在他的高談闊論之間,他用眼神示意我坐在他身邊。

我很聽話的坐下,看著朋友們談天,看著他嘻哈,拚酒,大談想當年••••••

魏明恩是百貨公司老板,他善於經營管理,絕對是那種商場老狐狸。他的百貨公司不大,卻包攬了設計、時裝、珠寶、超市等各個項目,屬那種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類型。

“哎,魏總,聽說你要開個小飯店?”我朋友調侃他。

“恩,有這個想法,現在的小姑娘不都喜歡吃嘛,高興的時候吃,不高興的時候吃,有事的時候吃一吃,沒事的時候也要吃一吃。飯店的市場可是很大滴。”魏明恩抿了口酒,痞痞的看著身旁的我。

“妖妖,不介紹下?”魏明恩偏偏頭,示意我的朋友。

妖妖是我大學時代的好友,人如其名,妖嬈而美麗。

“寧恩,我唯一的閨中密友。”妖妖卷著煙圈,一偏頭,在我臉頰印上一個大大的口紅印。

“小姐,注意形象,我可不想讓人家誤會。”我推開妖妖,假裝厭惡的猛擦臉上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