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 我叫秦箏。7歲之前,……(1 / 2)

我叫秦箏。

7歲之前,我是和爺爺奶奶住在農村的,那時候,爸爸媽媽還在外打拚。

在那段日子裡,我是被忽視的,卻也是被重視的。

爺爺是個封建的人,我可以明顯感覺到爺爺對我的不甚喜愛,因為我是個女孩子,因為我不可以替秦家傳遞香火,以後嫁出去就是彆人家的了。用老一輩的說法來形容,我就是一“賠錢貨”。

那時,我唯一覺得高興的時候,就是過年爸爸媽媽回家的時候。他們會不遠千裡地從城裡給我帶好多好多好吃的、好玩的回來,那總會讓我覺得我是爸爸媽媽掌心裡的寶貝。可是,食物、玩具,又怎麼能彌補父母長期不在身邊陪伴的孤寂之感呢?雖然心裡這樣想著,但我也從未在他們麵前抱怨過。畢竟,他們也是在為營造一個幸福的家而努力。

其實我不喜歡村裡的人,因為他們總會在我背後議論我。聽得最多的也無非就是“這麼多年也沒見她媽生個兒子出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害怕有個弟弟跟她爭寵”之類的。

我們村子裡一直流傳著一個說法,如果有人對即將到來的生命心懷嫉妒不滿,那他是不會降生到那個家庭的。

我真的覺得那實在是可笑之極,弄了半天,媽媽生不出兒子全成了我的錯?!

雖然,我對這些迷信的話從來是不置可否,可封建迷信的爺爺不一樣,對這些,他一向是深信不疑的。

所以,身為害爺爺沒孫子可抱的“罪魁禍首”的我,可以想見在家裡的待遇不會好到哪裡去。從很小的時候,爺爺對我的要求就很嚴苛:吃飯的時候不能上桌,隻能蹲在飯桌旁吃,還不能發出一點聲音,如果不小心掉了一粒米,便要做好挨一耳光的準備;家裡的家務活全都要做,不僅如此,還要幫著做農活。

我仍記得那時小小的我,背著隻比我矮一個頭的背簍,裝著滿滿的紅薯艱難地走在田間小路上的樣子。有時候回想一下,還真的有點佩服那時的自己。

即使生活得並不十分輕鬆,即使時常會覺得疲憊,但我仍積極地生活著。雖然爺爺不是很喜歡我,但我有心疼我的奶奶,有人疼總是一件幸福的事。而且爺爺對我也並不是全然的冷漠,心情好的時候,他仍會陪我逗笑,抱著我,教我唱《小蜜蜂》。雖然他唱歌的聲音並不好聽,粗噶的聲音會刺得我耳朵生疼,我仍然會很高興地享受爺爺難得的溫柔慈祥。

雖然爺爺對我一直很嚴厲,可是我從來沒對他有過任何不滿。

可是,從6歲之後,我卻開始恨他了。

----因為,他破壞了我的家庭,害我失去了媽媽。

我滿6歲之後,媽媽仍沒能替爸爸生一個兒子,於是,原本還在觀望的爺爺再也穩不下去了,開始為傳宗接代的問題焦急不已。最終的決定就是:讓爸爸和媽媽離婚,再重新娶一個能生兒子的女人!

這是多麼荒謬的想法,爸爸理所當然地嚴詞拒絕了。麵對爸爸堅決反對的態度,爺爺也沒再堅持什麼。本以為,這事到這裡算是告一段落了,可是,沒想到那僅僅隻是一個開始。

就在那不久之後,爺爺借自己生日之機,支開了媽媽,灌醉了爸爸,把他送到了另一個女人的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