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學的時候,喜歡上一個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人長的帥,成績好,會拉小提琴。
他是班長,對所有人都很友善,就算是對於沉默寡言不怎麼合群的她,他也會微笑,調侃,在新年的時候遞上一張賀卡,寫著滿滿的話。
然而這並不是她喜歡上他的原因,至少不是主要的。
她讀得懂他陽光外表下的陰鬱和缺乏安全感,他們是同一種人,至少這世界上有她一個人是堅持這麼覺得的。
可喜歡又能怎麼樣呢?
優秀的他,和平凡的她。
可人的感情真的不是用理性想明白了就能讓感性聽話的東西,那樣的話,世上會少了多少癡男怨女,笨丫頭呆小子。
她偷偷地在家練球,隻因為他在操場上的樣子很帥;她聽著自己從來不感興趣的英文歌和古典音樂,為了多一點了解他的領域;她默默地看著他,卻在他轉過頭的時候飛快地移開視線;她甚至做了好多蠢事,說了好多傻話,隻為了引起他的注意。
這是我們誰都經曆過的階段,隻是對她而言,這個階段居然長達十年。
十年,人生能有幾個十年?
不是沒有人讓她放棄,不是她沒有想過放棄,隻是每當這個時候,一次巧遇,一段交談,甚至一個眼神一句話,她就又義無反顧地如飛蛾一般撲火而去。
傻死了,她朋友這麼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