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二十快錢。成交。”妖皇櫻從口袋裡摸索出了一張錢幣,遞到了商人的手中。即使,要她幾天不準吃飯,她也要像他們證明,她買的起自己喜歡的寵物。
然後,她便蹲了下去,開始挑選起自己中意的兔子。
誰知,商人卻不悅起來。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翻臉不認人’。
“窮丫頭,你二十塊錢,買我個兔子,還要那麼挑三揀四的?煩不煩啊?”商人皺了皺眉頭,那寬厚的彎眉已經擰成了川字型。
確實,大熱天的,又有誰那麼有耐心做生意呢。
他從整齊排在地上的籠子裡,隨便的抓起一盞,“好了,你就要這隻好了,不準在挑了。”
麵對商人的蠻不講理,妖皇櫻無奈的搖了搖頭,隻好接過商人手中的兔子,便離去了。
可是,他們誰也不知道,這隻兔子就是當今萬妖之王中的狐狸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