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上的午飯花又開了,細長的花朵,無香不豔,徒有訴說著對生命的熱愛的火紅,比之牡丹寒梅,就如同灌木比之喬木,毫不起眼。
我最喜歡的花就是午飯花,它這麼不起眼,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它究竟是不是叫做午飯花,我依然最愛午飯花,因為看到它,便會讓我想到我的父親,我的愛,唱在心裡的悲哀戀歌。
父親很早就和母親離婚了,他把房子給了母親,帶著年幼的我離開了那個家。離婚的原因,我大概記得,大概是母親覺得他軟弱無能,沒有誌氣之類。那是我懵懂,總覺得父親是天下最好最厲害的人,因此恨上了母親。現在想想,並不能怪母親,她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父親也的確是她口中的軟弱無能,二十幾年的勤懇工作,職位依舊是客戶經理。他並不是一個偉人,隻是一個小市民,一個最普通的父親。
父親沒有再娶,於是我的十幾年的生活都是和他相依而伴,我仔細的想過,我對他的感情,其實自己都不能下定義,是親人之愛,也是朋友之愛;是崇敬之愛,也是戀慕之愛。總之,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是無上的。
我至今仍然記得,我上幼兒園時,他會背著我;我在醫院掛水時,他摟著我;我取得一點進步時,他誇著我……這樣的點點滴滴,一直纏繞在我心中,一輩子都不會被記憶塵封,也許就是這一點一滴之中,我早已淪陷,背上了禁忌的十字架。
愛情對我來說是諷刺,我的心早已寄托在他的身上,又怎麼去愛彆人?可是我還是會結婚生子,因為這是他的期望。
我總是在夜裡醒來,因為夢裡的美好,會讓我的心刺痛。然後,我用被子裹緊自己,在這夜色的掩護下,我才敢想著隔壁房間裡的他,說出那句我愛你。
這樣的見不著光,就是下水道裡的老鼠,怕是也要比我自在許多。
我不怕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也不怕社會上異樣目光的刺射,不怕人家罵我變態□□。可是我怕,怕他有一天會用失望嫌惡的眼光來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