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太陽已經升起,火辣辣的太陽雖然還沒有直照,但空氣中已經有了夏日的炎熱。
林知艾抬頭看了眼太陽,徑直走向一旁賣油紙傘的攤位前,拿起了一把油紙傘。
攤主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看著林知艾嬌嬌小小的,居然扛著這麼大一把刀,直接對著林知艾笑彎了眼,“小姑娘是戲院裡的吧!”
林知艾對著攤主露出了疑惑的眼神,這大叔為什麼說她是戲院裡的呢。
還沒等她疑問出口,攤主就繼續說道:“瞧你拿這麼大一把刀,不是戲院裡唱戲的,還能是哪裡的。”
林知艾正要張嘴解釋,後麵的宋周成就從懷裡拿出兩個銅元,遞給了攤主,“攤主好眼光,她就是戲院裡唱戲的。”
既然攤主以為林知艾手中的大刀是唱戲用的道具,那他還不如將錯就錯。
要是讓其他人知道這刀是真的,還被一個小傻子握在手裡,肯定會引起轟動。
宋周成說完後,拉著林知艾的胳膊就朝後走,一邊走還一邊對著林知艾笑道:“這天也不像是會下雨的樣子,你真是個小傻子,買傘做什麼!”
林知艾嘟著小嘴,瞪了宋周成一眼,“我才不是小傻子呢!”
宋周成頻繁說自己是小傻子,要不是他願意帶自己逛街,他都要上小黑榜榜首了!
林知艾說完後就停下腳步,將油紙傘撐開,微抿著唇,一本正經地說道:“的確沒有雨,但是有太陽呀!”
宋周成回過頭看了一眼林知艾潔白如雪的肌膚,又看了眼自己小麥色的皮膚,不由得搖頭感慨,難怪這小傻子這麼白,原來還是個愛美的小傻子。
在接下來的這一個小時裡,林知艾看到什麼都是一臉好奇,然後就回過頭,用她那亮晶晶的眼睛,注視著宋周成。
裡麵的意思不言而喻,“我喜歡,我想要。”
宋周成隻能乖乖上前給錢,身上也逐漸掛滿了東西。
看著林知艾又向鐘表店走去,宋周成趕緊拉住了林知艾的手,“我們買了兩個鐘了,就不用去鐘表店了吧!”
林知艾對著宋周成搖了搖頭,然後就指著掛在鐘表店中間的那一個鐘,嚴肅道:“那一個鐘我也很喜歡。”
宋周成隻能深呼吸一口氣,咬牙道:“你說說這和我們之前買的那兩個有什麼不一樣!”
林知艾得意的笑了,“它們顏色不一樣呀!”
宋周成:“……”
他真是服了這個小傻子了!
他發誓,他再帶小傻子出來逛街,他就是豬!
從鐘表店走出來,宋周成擔心林知艾還想去逛鐘表店,所以直接對其建議道:“我們去看看服裝店吧,還能給你買兩件衣服。”
小傻子那麼愛美,說買衣服肯定能吸引住她。
宋周成說完後,就一直看著林知艾,等待著她的回複。誰知道林知艾眉頭一皺,就對他搖了搖頭。
“不要,那些衣服都太醜了!”
宋周成看了眼不遠處旗袍店的旗袍,又看了眼小傻子身上的棉布衣裳,直接笑出了聲,“你說那衣服醜?”
今早上丫鬟在小傻子的嫁妝裡翻找了一下,沒找到合適的衣服。就把她自己新做的衣服拿出來給小傻子穿上了。
所以這小傻子身上穿的還是丫鬟穿的衣服。丫鬟的衣服都不嫌醜,居然還嫌棄旗袍醜?
林知艾點了點頭,“對呀,露胳膊露腿的,辣眼睛!”
她已經在大街上看見好幾個穿著旗袍的女人了,走路還一搖一擺的。
這和穿著肚兜滿大街跑有什麼區彆,就連教坊裡麵的歌姬都不會這麼穿!
宋周成嘴角一咧,搞半天這林知艾不僅是個小傻子,還被林家老太太養成了個小封建。
“那我們去逛首飾店吧!”
不喜歡新衣服,那總該喜歡新首飾吧!
林知艾想了片刻,還是搖頭,“不要,那些首飾一看就是劣質品。”
帶那種首飾出門,是會被笑話的!
宋周成:“……”
他是拿這個小傻子沒辦法了,隻能走到哪裡算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