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她彎了彎眉眼,用父母叮囑過的稱呼,忍著彆扭與尷尬,主動打招呼:“秋華媽媽,宗...爸爸。”
內心裡,陳弄墨更想叫叔叔與嬸子,但爸媽說不合適,喊大媽媽什麼的,更奇怪。
陳宗,也就是曹秋華後來嫁的獵戶,性格沉默,但對於來到家裡的嬌客還是很歡迎的,他太清楚妻子這麼些年一直想要生個閨女的心思。
如今願望達成,妻子高興,他就高興。
所以,哪怕不擅言辭,卻還是努力對著小姑娘露出一個不甚明顯的笑。
緊接著就將手裡一個小包裹遞了過去,嗓音渾厚道:“聿聿餓不餓?你秋華媽媽給買的小糕點,嘗嘗。”
陳弄墨接了過來,一點兒也不扭捏,衝著正不著痕跡看著自己的女人露出一個笑,脆生生道謝:“謝謝宗爸爸,謝謝秋華媽媽。”
見狀,曹秋華心中自是歡喜。
小姑娘從前的情況她是清楚的,為此也跟著操了不少心。
如今見她不僅進退有度,性格更是討喜,一直揪緊的心,徹底放下來的同時,也信了季茉與德茂在電話裡說的。
小丫頭從前對外界是有反應的,不然不可能這麼短的時間,就能恢複到與常人無異。
思及此,她看著人的眼神就更加柔和了,抬手拍了拍小姑娘的腦袋:“謝什麼謝?我是你秋華媽媽,用不著客氣。”
話音落下,曹秋華的表情就滯了滯,後知後覺發現語氣似乎...有些重?
平日與家裡臭小子們吼慣了,都忘了眼前是個嬌滴滴的小姑娘了。
為了凸顯出方才她已經很溫柔的女人尷尬幾秒後,回身就拍了兒子一記,“啪!”一聲響後又皺眉凶巴巴道:“傻愣愣杵著做什麼?還不給你們小胡哥提行李?沒瞧見他扛著辛苦嗎?還有妹妹手上的包裹,不接過來她咋吃東西?”
小胡...總算瞧見他了。
曹留與陳懷早已習慣了老母親的暴脾氣,嘻嘻哈哈的伸手過來分擔行李。
反倒是陳弄墨,怔愣了幾秒,才露出了一個真心實意的笑。
未來的日子...似乎比她想的要好過很多。
見小姑娘笑了,曹秋華眉眼更柔和了幾分,伸手過來拉著人:“走,這裡怪冷的,咱們先回家,你陳君還有陳義哥也鬨著要過來接你,被我留在家裡頭準備飯菜了,回去就能吃大肉,是你宗爸爸昨天特地去山裡獵的麅子,新鮮!管夠!”
陳弄墨無奈,其實她身上真不算很瘦,隻是骨架小。
“謝...”話才出口,對上女人不讚同的眼神時,小姑娘抱著點心又笑:“好的,秋華媽媽,我會努力吃肉。”
“聿聿乖!”
陳弄墨...
=
山順村占地麵積挺大。
且環境不錯,依山傍水,土地肥沃。
缺點是人口不多,二十幾年前那場人禍的影響,一直到現在都沒能緩過來。
凡事有兩麵性,因為人口比旁的村子少上一倍有餘,導致村民們格外團結。
同樣的,也很是排外。
陳弄墨自然不算那個外,她的父親陳德茂就是土生土長的山順村人。
村裡大多姓陳,據說族譜可以追溯到明朝初期。
當時一對商旅的陳姓兄弟途徑山順村時,遇到喜歡的姑娘,居無定所的二人乾脆就定居了下來。
經過幾百年的歲月更迭,曾經兩兄弟綿延下來的後代,已然發展成了一個大村子。
所以認真算起來,全是親戚。
陳弄墨是實在親戚,陳家血脈,但她的到來,還是受到大家夥兒的注目。
這不,當她在秋花媽媽他們的帶領下,又轉了幾趟汽車,經過七八個小時的輾轉,好容易抵達山順村時,便被得知消息的村民們圍在了村口。
眾人七嘴八舌的圍著小姑娘瞧,那稀罕的勁兒像是在瞧什麼珍稀物種般:
“這就是德茂家閨女?咋這瘦?臉都沒有我巴掌大,不是說城裡頭吃供應糧,比咱鄉下享福嗎?”
“三大爺您這話說的,供應糧也是定量的,有些城裡人過得還不如咱呢,起碼吃肉不能敞開來。”
“瘦怕啥?我是你春花嬸子,男人跟你爸是沒出五服的兄弟,你來家裡吃,嬸子家裡肉管夠。”
“瞎!春花你這心思,我看你是稀罕人小姑娘長的好,想要搶回家去養著吧?人秋華家還能缺肉不成?”
“哈哈哈...叫你瞧出來了,這可不怪我,我長到這一把年紀,還是頭一回瞧見這麼水靈的女娃娃咧,那小臉兒嫩的跟那雞蛋白似的,比村尾那些個城裡來的知青好看多了。”
這話一出,眾人又是一陣哄笑。
家裡的姑娘被人稀罕,曹秋華與有榮焉。
但小姑娘坐車辛苦,她現在隻想帶著人回家泡個熱水澡舒坦舒坦,再吃一頓好的,蒙頭睡一覺。
所以眼見這些人越聊越似沒完沒了的模樣,她便板著臉趕人:“行了,行了!我家孩子在車上遭了幾天罪,有什麼話等孩子歇幾天再說,先走了。”
撂下這話後,曹秋華便不顧眾人的稀罕勁兒,牽著小姑娘就走。
陳弄墨的確很累,說實在的,幾天奔波下來,彆說現在這具嬌弱的身體,就是她那曾經一天能打三份工的金剛軀體,也扛不住將近一個星期的折騰。
真的很累!
所以在秋華媽媽的示意下,她與所有人道了聲彆後,抬腳就走。
走出幾步,確定村民們沒有追上來,曹秋華才看向小姑娘,再次問:“咱們家在村尾,還得走上兩裡地,真不用哥哥們背著?”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