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堂的早餐匆匆而過,沒有見到二哥和大哥。作為主人,爹雖然氣色不好,卻也到了前堂。那些日本人到沒看出娘的奇怪,倒是那個徐督軍看娘的眼神怪怪的。總之,早餐給我的感覺是乏味。
離開的時間定在下午的4點,說是坐晚上的火車。爹在早餐後給了我一隻懷表,說是可以讓我看看時間。聽著懷表滴滴的聲音,突然意識到,我離開的是我生活了8年的地方。如果那時候知道後來發生的那麼多事,我想那最後的一天,我一定會拉著大哥二哥還有娘,好好地做一個告彆。可惜這個世上沒有如果……
“菀兒,給你的桂花糕,路上吃的。”
“菀兒,給你的酥糖,饞了的時候吃。”
“菀兒,給你的……”
“那個,於芳啊,我不是去逃難吧,不要這麼多的。”看著眼前一大包零嘴,還有一大包日用品,想起娘給我準備的衣物,我很懷疑,日本人負不負責物品搬運。
“沒關係的,菀兒,我看日本人那也有小孩的,你可以拿些去賄賂賄賂。”
“……”於芳今年12歲,和三姐同年,比我大4歲,而此時我們卻熱火朝天地討論著賄賂的事情。其實在後來的日子中想起這段,發現,於芳還是非常有先見之明的。
還未到4 點,軍部的汽車已經停在了白園的門口,據說是要去北平,那個隻在大人們談天時出現的地方。其實,我的心中除了不舍還有一些向往。北平對於清雲鎮無疑是繁榮的,而一個繁榮的城市,對於一個8歲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充滿誘惑的。
人是矛盾的綜合體,多年以後,我向往的竟然是回到清雲鎮過平靜的生活,可惜那時已經不能實現這個願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