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奇怪地看著他:“槍哥你不用這麼激動吧。魚苗不算魚的。呃……好吧,既然你堅持想要看看,我找找。”
我簡直要懷疑這裡的魚苗是槍哥放養的了。我努力在水裡搜尋著,半天功夫,才眼疾手快從水裡撈了一把,捧上來一條小魚苗。
“喏,就這個。”
不知道是不是這山洞裡的食物實在匱乏,這條魚苗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長度不超過兩厘米,細得像根縫衣針,它像是水晶一樣透明,連內臟都幾乎完全無色。而且身體表麵幾乎沒長鱗片,滑不溜丟的。也隻有我這種眼力和手速才能撈出來給他看。
槍哥定定看了那條魚一會兒,半天才長長籲出一口氣。
“扔了它。”槍哥說。他抓了抓頭發,表情沉重得可怕。好像怕我掉下去一樣,一把把我拽到了竹筏中央。
“從現在開始,”他一字一頓說道,“誰都不要靠近水邊,千萬不要下水。這裡是個死亡之地。龐漢昌……是被水裡的魚吃掉的。”
“可是槍哥,水裡真的沒有魚,魚苗不算魚……”
“那不是魚苗。”槍哥打斷了我的話,他轉臉看向我,臉色極其嚴肅,“它的成年個體也就那麼大了。這種魚叫做牙簽魚,隻存在於亞馬遜河流域。是和食人魚齊名的恐怖殺手。”
話音剛落,舒道的臉色也變了。
“牙簽魚?是什麼?”紅搖有些摸不著頭腦地問。
“牙簽魚,隻存在於亞馬遜河的淡水魚類,鯰魚類的一種。”舒道說道,“彆看它的樣子細小,可卻是最讓當地人恐懼的生物。它體表透明,極不容易被發現,是一種寄生性動物。它能探測到水流中的味道,沿著從其他魚魚鰓中濾過的水流遊入寄主體內。一旦進入寄主鰓蓋中,立刻伸出一根刺寄生在寄主體內,吸食寄主的血液,吞噬寄主的內臟血肉,在寄主體內繁殖。直到寄主完全死亡才會離開。”
“彆下水。”槍哥點上了一根煙,再次重複著,“這玩意兒可不隻吃魚。它很小,甚至能鑽進你的尿/道,把你吃得乾乾淨淨——就跟這個家夥一樣。”
我打了個哆嗦:“不、不會吧?槍哥你怎麼知道?我們不是無腦流二人組嗎?你可彆亂說啊!”
“我見過。”槍哥狠狠吸了一口煙,臉上的表情沉重得帶點狠戾,“我的一個戰友就是這麼死的。我們被困在雨林裡,他去河裡遊泳,那時候我還什麼都不懂,他疼了足足三天才死掉,我帶著他的屍體走出了雨林,解剖之後才發現,身體裡麵全都空了……”
槍哥不說話了。他沉默地盯著手上的香煙,一隻手把玩著打火機,一點點橘色的光明明滅滅映著男人堅毅的麵孔,臉上是山一樣的沉重悲哀。
“三天……可是龐漢昌離開我們隻有兩個小時,怎麼可能……”
“或許是地域問題引起的變異,”舒道說,“隻應該存在於亞馬遜河的牙簽魚出現在這裡,本身就不太可能。所以魚種變異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不管怎麼樣,槍兵說得對,我們最好離水遠一點。”
可是,要怎麼離得遠一點?我不知所措地望著周圍——和剛才寬廣的溶洞不同,這裡的玄武岩洞窟變得狹窄曲折,水下到處是礁石,水流深而湍急,一不小心就會被掀進水裡。而且……黃宗他們還在黑暗中虎視眈眈,不說彆的人,隻要那個展莫辭在暗處給我們一槍,就算沒打中,也足夠把我們逼到水裡了。
天知道牙簽魚在我身體裡繁殖的速度有沒有我肌肉再生的速度快。雖然這很可能為我的一千零一種死法增添濃墨重彩的一筆,但是我寧願被九叔捅死也不想被這麼吃掉啊!
槍哥環視了四周,目光定格在聳立的巨石之上。
“九叔,奪回耳環,和殺死黃宗他們哪一個更重要?”槍哥忽然問九叔。
九叔麵沉如水地回視他,沉聲道:“萬不得已之時,可以讓東西和人一起死在這個洞窟裡。”
槍哥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他狠狠把手裡的煙頭扔進水裡,說:“那就好……任守,停船。我們不走水路了。”
槍哥抬起頭來,盯著上方黑魆魆的洞頂,說:“九叔,你留下保護好紅搖舒道,帶著耳環,放慢速度繼續向前飄流,我們三個——我,任守和張玄,攀著石頭找上麵的岔路——既然黃宗他們能安全過去,這裡一定有一條彆的路。他們有地圖又怎麼樣?哼,哪怕是天梯,我也要把它找出來!”
槍哥握緊了拳:“九叔,我會把黃宗的命親手拿回來!”